一、岗位设置、数量及任职资格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
1、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6名(工程管理岗4人、项目管理岗1人、造价管理岗1人);

2、淄博房屋开发物业管理服务公司:3名(工程管理岗2人、造价管理岗1人);
3、淄博市公共资源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名(合同岗综合管理岗2人、财务岗1人);
4、淄博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名(综合管理岗2人、造价管理岗2人、营销管理岗1人、财务岗1人);
5、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名(综合部文秘兼党部2人、业务部业务岗2人、风险部风险岗2人);
6、淄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1名(财务岗1人);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
3、熟练运用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
4、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以上任职资格要求为共性要求,具体各个单位招聘岗位任职资格的详细要求,请查询本简章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地点: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创业大学8楼)
(三)报名要求
2、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含个人头像的学籍信息打印件1份。
3、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4、同专业同岗位只可报考一家公司,不得重复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创业大学6楼和7楼)。
请各考生于2018年7月21日下午14:00前,到创业大学8楼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完成后,在创业大学八楼报名处张贴《笔试成绩公示名单》,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并电话通知,该名单仅公示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程序等信息,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留好自己的《准考证》用于核对成绩,并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地点: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创业大学6楼和7楼)。
面试期间封闭管理,所有面试人员在全部面试未结束之前均不得离开。面试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等。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参考,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考官将根据面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优中选优,确定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要求。如进入面试但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考生,为保证招聘质量,将不予录用。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面试人员1:2要求,公司酌情根据情况进行面试,如面试达不到岗位要求,将不予录用。是否进入体检程序请考生根据面试成绩公示名单的最终说明为准。
面试成绩在面试考场门口张贴公示,该名单仅公示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信息,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留好自己的《准考证》用于核对成绩。2018年7月25日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名单的人员,请参加面试程序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需到其原单位调查其简历信息是否属实及个人表现情况,如存在严重不实情况,将不予录用。
六、聘用和待遇
(一)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别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二)被聘用后,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 薪酬按照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附件2: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