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7月团的基层建设重点工作
提示如下↓

01
深化做好基层团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落实团中央《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深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重点项目工作指引》,对标对表,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改革不断向基层延伸。及时梳理典型做法,找准经验特色,深化巩固成效,总结提炼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努力打造一批可推广、可持续的标志性举措。
02
严格开展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
按照《2021年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考核实施方案》,采取日常工作效果评价与阶段性实地督查考核的形式,依托“智慧团建”“志愿汇”“云上青春”等系统数据量化考核指标,分领域深入各区、国企、机关、高校等基层单位开展实地考核督导,以考促建、以评促先,全面增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03
继续开展“两新”团建百日攻坚行动
按照开展“两新”团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提示要求,2021年7月15日前,要完成市、区、街镇三级“两新”团工委(团总支)成立工作,要完成社区(村)“两新”联合团支部成立工作,并将团组织信息录入“智慧团建”。团市委将依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每周进行工作调度。各团区委按月为周期,动态更新在津全国500强名单、天津100强名单、规上企业名单、“两新”党建等统计数据,推动“两新组织”中已成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普遍建团。重点加强互联网从业人员、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组织覆盖。
04
做好“青年之家”等级评定工作
按照各区局级团委提交的“青年之家”推报材料,团市委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等级评定标准,对符合标准、材料翔实的“青年之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定,确定“青年之家”评级认定名单,在团属媒体平台公布,进行重点宣传。
05
做好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后续工作
①各团区委持续做好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后续工作,按照《智慧团建管理指引》要求,及时对完成换届的团组织信息进行更迭。②组织开展好新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培训工作。③组织管理好所属团员,开展好“海河青听”活动,掌握团员青年需求,梳理形成团支部工作清单。
06
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严实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对上半年发展团员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内容:一是2021年新发展团员中未满14周岁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发展团员程序缺失情况;二是2021年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档案材料不齐、填写不规范,以及“智慧团建”系统中未规范录入电子版《入团志愿书》等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需立即上报整改。
07
做好2021年1-6月份
团费收缴自查等工作
各区局级团委按照《关于上缴2021年1-6月团费和做好团费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做好2021年1-6月团费收缴工作,于7月30日前,将团费足额上缴至团市委团费账户,并开展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同时向团市委基层建设部提交团费使用管理报告。
08
推进学社衔接
各区局级团委要按照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3.0)》要求做好2021年学社衔接工作。截至7月2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团委、美术学院团委、音乐学院团委、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团委、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团委、百利机械装备集团团委、中医药大学团委、商业大学团委、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团委、理工大学团委等单位学社衔接工作推进情况较好,其他单位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09
推进共青团员进社区报到
为体现团员先进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发动所属团员、团干部主动向其居住村、社区团组织报到,就近就便参与创建文明城区等志愿服务。村、社区团组织应及时组织发动已完成报到的团员、团干部,关注村、社区团组织通过微信群、志愿汇APP等发布的项目信息,主动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10
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①“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党史主题团课(第三期)团课课件已发,各区局级团委组织所属各级团组织于7月28日前完成本次主题团课活动,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向团市委基层建设部报送党史主题团日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填写问卷星链接。②各区局级团委继续对所属团组织“第一专题”“第二专题”学习录入情况进行督导,力争实现三个专题的录入率100%。
11
推动中学团校建设
按照《2021年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所属中学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固定场所、有师资队伍、有课程体系、有投入保障、有课时保障、有考核运用”标准规范建设团校,比率不低于90%。
图文来源 | 天津共青团
责任编辑 | 刘文龙
审核签发 | 金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