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区公租房房源还有吗
今天,霓子得到消息
我区新一轮公租房申请工作开始啦

大家千万不要错过
本次配租房源977套
快来看看有哪些小区吧
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的房源共计977套,其中:九鼎馨苑公租房101套、商贸物流园区公租房179套、金佛B区安置小区公租房393套、白果坝工业园区公租房304套。
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24日
申请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房地产管理所(铂金鸟巢对面工行二楼)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我区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我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我区城区内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我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正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我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我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已享受住房补贴的除外)。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区城区内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或其他因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等),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廉租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我区未转让住房。
(三)住房困难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我区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或私有产权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四) 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我区城区内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申请方式
公租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两种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我区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审核程序
1.受理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24日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重庆市南川区公租房申请书》。并如实填写申请书的内容,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对没有按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的(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申请点不再受理。
2.初审
区房地产管理所对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完成初审。通过调查,对不符合的家庭提交的《重庆市南川区公租房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退还给申请人,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
区房地产管理所应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区国土房管局。区国土房管局对其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国土房管局应在政府门户网站、三个街道办事处公示栏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区国土房管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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