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当时付了10万的定金,当时谈的房款总价是148万。”
蔡先生说,他买的9号商铺面积是86.73平方米。交了10万元的定金之后,销售员拿出一份海锦•香槟小镇认购协议书给他签。
蔡先生:“购房协议写的房款总价是73万多,另外是74万多的服务费。当时我就提出疑问,为什么服务费要74万多?比那个房款还贵,他说合同都是这样写的。后面我要求他给我开148万的发票,他说这个是开不了的,他说房款实际总价就是73万多,只能开73万多的发票。”

蔡先生说,当时定金已经交了,不给退;销售员也答应再请示领导,看能否按148万元开发票,为此,他只好在认购协议书上签名了。
蔡先生:“我从去年8月12号到今年的3月份,陆陆续续交了130万过去了,现在还差18万,一直没有交钱,他就开始算我违约金,违约金就算到1万多,我就想把这个商铺退掉,但是他那边就不是很好讲话。”
蔡先生表示,在交了130万元之后,他反复研究了合同,认为74万多元的服务费没开发票不合理。
蔡先生:“这个明显是天价服务费,这个74万多的服务费我完全接受不了,或者退服务费或者退商铺都可以。”
来到营销中心找到经办的这位销售员,她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从其他销售员口中得知,因为开发商早已经把商铺打包给了一位王先生去处理。实际上,帮蔡先生经办的销售员并非香槟小镇的,而是王先生请来的,开发商的销售员只是帮忙协助办理商铺的过户手续。对此,也电话联系了出卖方王先生。
商铺销售负责人 王先生:“他买之前我们已经告知过他的,这房子是股东顶回来的价格,他接受,他就买,股东顶回来就是这个价格,股东又去哪里找个票给他,不可能的。”
王先生表示,86多平米的商铺总价148万元,单价一万多元,也是合理的。购买之前,蔡先生是完全了解并同意才签认购协议书的。按照认购协议书约定,蔡先生应该在今年1月19号付钱款项,并签订正式合同。王先生认为,蔡先生出于个人原因反悔认购商铺,并找各种理由拒付款项。如果蔡先生一定要开148万元的发票也可以,74万多元的税款需要蔡先生自己承担。关于约定的服务费是否需要开发票,也采访了律师。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主任 贺鸿德:“一个事实是,双方对商铺进行了交易,由一方出让给了另外一方。双方已经确定了一个交易价格,由一方向另外一方支付了对价。买受方向出让方支付价款之后,收款一方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向付款一方开具发票。我国对发票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收款一方有义务向付款一方开具发票。这一方面是规范了交易行为,另外一方面也是应我国税收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而做的一些管理规定。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产生的交易税款,应当予以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的所得依法应当纳税。因此,在这个事件当中,商铺的出让房应当承担纳税义务,同时应当向付款人交付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