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英县公安局
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大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在18周岁(2006年3月14日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4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6.身心健康,体能素质好,无纹身,无残疾,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70cm以上(限男性),其中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是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7名(限男性)。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到县公安局各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薪酬按用人单位相关薪酬规定执行,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公积金及雇主意外险。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年度绩效工资。3.报名地点:大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蓬莱镇民生路183号409室),联系电话:0825-7821512。4.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及特殊技能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另携带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前述材料不齐人员不予受理。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4.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做好评估,自行决定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全国公安民警体能练兵考评标准》执行。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大英县天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大英县天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大英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及雇主意外险;2.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3.聘用人员必须在大英县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大英县天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为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3.年龄在18周岁(2006年3月26日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24日后出生);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身心健康,体能素质好,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原则上要求170CM以上。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25名(限男性),其中文职辅警2名,勤务辅警23名,详见《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17时。3.报名地点: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滨江路办公区)二楼2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668012。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前述材料不齐人员不予受理。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2024年2月印发)执行。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2011年4月印发)废止。本次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跑项目和总跳摸高,测评标准中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测评当月。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2.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3.聘用人员必须在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带领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遂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岗位3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人员选择多个岗位报名视为无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607室)。(1)《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认为可以提交的材料(如有)。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1.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4.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3: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如因缺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笔试开考比例调整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1.考试、体检合格者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0825-2310356)。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放弃入职的,可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聘用等。
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3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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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