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得到老师的纳税问题,就是知识付费业务中“超级个体”的纳税问题;
2. 基本模式为:老师(非员工)与得到APP签订合作合同约定合同事项,用户付费平台收取,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老师费用。
3. “知识付费”是数字经济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与传统的工业经济相比较,数字经济有着截然不同的业务形态;

4. 当前,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征管经验相对空白,应对数字经济税收问题有探讨研究、少落实改进,在实践中,多以“纳税服务热线”等形式落实政策;
5. 目前,知识付费个人收入被定性为“劳务报酬”,按照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果收入中也包括“稿酬所得”,如何纳税同“劳务报酬”。)
6. 知识付费个人收入除需要缴纳个税,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共三项; 老师的收入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应该按月纳税;
7. 举例:刘老师某月份得收入为82400元(平台代征),则
增值税应纳税额 = 82400 / (1+3%) x 3% = 2400元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 = 2400 x 6% = 144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82400-2400-144)×(1-20%)= 63884.8元
个税应纳税额 = 63884.8×40% - 7000 =18553.92元
因此得到APP代征增值税2400元,代征附加税费144元,代扣代缴个税18553.92元
刘老师本月应交税收:21,097.92元;
实际课程收入:61,302.08元。
8. 个税和增值税可以由平台(得到APP)代扣代缴,也可以由老师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由合作合同进行约定。
9. 简单计算就能发现,刘老师当月的税负率达25.6%,超过1/4,税负很高;关键还有一点:刘老师取得收入,无法为得到APP提供发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提到:“建议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10. 是否有办法降低刘老师的税负又解决平台取得发票呢?
下面提供两种筹划思路:
(不想烧脑,可以只看红色结论!
)
一、临时税务登记
2019年3月15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在回答网友关于“如何理解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的提问时,表示: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此时,刘老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为0,个人所得税=82400×(1-20%)×40%-7000=19,468元。
结论:折腾半天,才节省税额1630元。刘老师很忙,这点钱还不够办证开票浪费的时间成本。
二、委托代征
2013年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代征范围、期限、税种、手续费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目前,个税代征平台的主要运营模式有如下两种:
模式一:企业委托代征平台向个人发放报酬
模式二:代征平台承包企业的业务,由代征平台与自由职业者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
在委托代征模式下,刘老师需要缴纳多少税收呢?
刘老师当月需要缴纳的税收为1,285.44元。
个人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需要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核定为0.5%,个人就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开具普票出来给公司列支成本。
另外,代开的票个税是划入个人经营所得税的,而非劳务报酬,也就是不用与工资薪金等一起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否则会在汇算清缴时补税)
委托代征节税效果明显!
PS: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90后”逐渐成为职场主力,越来越多的自由职业者出现在我们身边,新型职业和工作方式也层出不穷,比如游戏主播、个人摄影师、电商模特等。
据艾瑞咨询等第三方研究机构预测,2020年灵活用工市场规模预估达到6480亿,2021年则将达到8700亿。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更是预测:“委托代征力度还将继续加大,以个税为例,未来委托代征的覆盖率会达到90%以上,甚至100%。”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总体规模巨大,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效应明显,自然会产生很多声音。
“下一个将要打击的,普遍的避税行为,很可能会触及到现在各个地方都有设立的灵活用工平台(委托代征)”
“起底灵活用工平台“财税优化解决方案”,真的合法吗?”
目前,委托代征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操作上的规范性必须特别重视;另一方面,代征平台通常是“核定征收”代征,而核定征收的前提是将自由职业者(如刘老师)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界定为“经营所得”(要求进行税务登记)。但自由职业者并没有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能否认定为“经营所得”,仍然是实务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因此,无论是知识付费平台、或是灵活用工平台,者应对国家税收政策动向具备敏锐嗅觉,要关注国家监管部门(工商、财税、银行)对行业的监管动态,并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并需要与主管税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确保沟通渠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