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实际是犯法的,接下来我们看看这个案件。
最近一起由央视《今日说法》曝光的案件说到,接到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平台的报警,有人在网上售卖视频搬运软件,绕过平台审核机制,一键“搬运”别人作品。
周某,一个普通的90后程序员,凭借自己的技术天赋,研发出了一款视频搬运软件。这款软件能够轻易绕过各大短视频平台的重重审核,实现视频内容的“一键搬家”。

比如对视频进行各种修改,去水印啊、镜像啊、草稿替换啊、摄像头替换啊,啥功能都有!
他开发的这个软件支持在抖音、西瓜视频等主流视频平台一键发布,对于渴望快速提高人气和视频播放量的短视频创造者而言,这确实省事了不少。
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周某通过销售这款软件,累积获利超过了700万元。但是数字背后,是多少原创作者的心血被无情盗取,多少平台的规则被恶意践踏。
随着浙江台州警方的深入调查,周某违法犯罪事实得到证实,他本人因此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而负责销售的陈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2个月执行。
现在的网络平台确实让一些人挣到了钱,但挣钱要挣法律范围内的钱,不能超越为钱而红线。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去做违法的事情,不然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成功没有捷径,每一份收获都应该建立在诚信与努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