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路公租房二期即将竣工!
今年要完成2326套棚改新开工目标任务!
申请发放租凭补贴工作开始启动!

申请公共租凭住房配租工作开始启动!
申请公租房租金减免工作开始启动!
疫情期间对“三类人群”免租三个月……
近日,大冶市出台《大冶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冶保房【2020】01号),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大冶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话不多说
赶紧来看看房源情况和申请指南大冶市东港路公租房小区项目鸟瞰我市2015年度“十件实事”之一住房保障重要工程,也是2016年重点续建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桥村,总占地面积117.615亩,拟建高层建筑10栋,小高层2栋,多层7栋,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一座,建筑面积约3147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约2275平方米,绿化率30.1%,容积率2.984,建筑密度20.6%,总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95套,配备停车位1080个。临街配建部分商铺、菜市场等,提供生活购物便利。
户型:2室1厅1厨1卫
楼型:多层(6层)、高层(11层、22层、28层、29层、32层)
建筑面积:61-68平方米
装修风格:简装
租金标准:
物业管理费:多层0.6元/平方米 高层1.1元/平方米
罗金路公租房小区简介罗金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罗金路南侧,是我市2012年度“十件实事”之一。该项目于2012年10月动工建设,于2016年春节前竣工交付使用。该项目占地面积80余亩,总投资1.42亿元,容积率1.81。规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2栋、1130套,10.17万㎡,其中,廉租房7栋456套,2.32万㎡;经济适用房9栋482套,6.26万㎡;公租房6栋192套,1.24万㎡。同时,配套建设幼儿园,建筑面积1747㎡,社区中心公共配套用房1002㎡。小区附近100米内建有小学、中学、医疗诊所、公交车站。小区内配套建设有活动广场和娱乐健身器材,绿化率达35%以上。小区还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卫生、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
户型:2室1厅1厨1卫
楼型:多层(6层)
建筑面积:48-56平方米
装修风格:简装
租金标准:
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
公租房申请条件(3类人群)(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优抚对象申请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申请地城镇居住;
②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年度保障标准的;
③未享受过其它保障性住房。
(2)新就业职工申请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
②持有大中专等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③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④本人及配偶在申请地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⑤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满18周岁;
②在就业城镇居住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
③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④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居民、重点项目房屋征收对象等群众过渡安置房源使用。
公租房申请受理程序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优抚对象申请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住房保障部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供所填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的表格;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低保户的提供大冶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
(4)优抚对象的相关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住房证明,承租私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由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居住证明;
(6)申请住房保障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和书面申请,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登记:
(1)申请人提供所填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的表格;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身份证明;
(3)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人事证明材料,大中专等院校毕业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审核程序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初审。社区居委会对申报家庭类别、人口、住房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报住房保障部门复核。
(2)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组织入户调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查询档案等方式对申报家庭的情况进行复核。
(3)公示。通过初审、复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申报家庭所在街办社区和大冶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示1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异议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给予书面答复。
2、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经用人单位进行初审登记,初审合格的,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直接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由申请人用人单位出具承租担保书。
(2)市住房保障局应当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在大冶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工作时间安排2020年4月30日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媒体、街办和社区居委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申请住房保障的基本条件,应提供的材料、受理机关、截止时间等。
申请时间:2020年5月1至6月30日。
审核时间:2020年7月1至9月30日。
本文整理自《大冶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内容以原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