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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岗位表(人员聘用面试招聘考生)

萌界大人物 2024-10-24 03:27: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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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岗位表(人员聘用面试招聘考生) 99链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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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唐山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公开招聘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招聘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怀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河北省新华书店招聘公告

2020年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及上级批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有32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7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招聘职位条件等详见《河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A类》、

《河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B类》。

(二)招聘对象

A类40个计划面向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
B类77个计划面向2020年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毕业生招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照《职位表》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职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职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213:8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至9月18日下午5:00。

交费截止时间:9月19日上午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
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
“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具体调整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
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河间市人社局改报一次其他职位或退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填写《诚信承诺书》,在任何环节发现与本人《诚信承诺书》不符情形,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4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5:00 ,登陆网站http://221.192.132.213:81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5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3、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与职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评委全部为外聘评委。

5、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
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从报考该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第二学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总成绩并列者的先后次序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在以下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站http://221.192.132.213:81、河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公众号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A类事业单位护士职位被聘用后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
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A类事业单位卫生检验、医生职位暂未取得相应资格但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考生,被聘用后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B类事业单位检验、医生职位须取得相应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员待遇

经批准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列事业编制,河间经济开发区聘用的人员实行控制数管理,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中高风险地区来河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人大、政协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通知均在http://221.192.132.213:81、河间周报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两个网站,招聘工作相关事宜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239362

详情登录

http://221.192.132.213:81/web/wenjian/20200910093634.html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渠道,满足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依托“第二十三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暨第十届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和方式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综合类21名、医学类4名。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曹妃甸就业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面试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4.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17日9:00--11:00,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

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2.报名要求: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单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印章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点。
进出报名点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进入报名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详见《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
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在及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职称高者;年龄较大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或未达到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审核汇总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认真阅读《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并按照要求在报名、《准考证》领取、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应聘人员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5-8727718

详情登录

http://www.cfdjy.cn/plus/view.php?aid=394

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人。
其中:乡镇中小学招聘100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4名、乡镇卫生院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也可报考。
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六)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要求确定。

岗位条件表述为岗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主要适用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已超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中列明的择业期限的考生不能报考仅限于“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如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可报考其它岗位)。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于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如考生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凡符合教师、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后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师范专业毕业考生所学全日制专业对口,且符合教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教师招聘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
(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另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7:00

缴费时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考生,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
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
“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专业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使用支付宝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7、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
考生务必牢记重要时间信息,如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随时关注报名考试系统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取消及减少岗位及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9月28日在报名系统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各位考生要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仔细查看取消及减少报考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
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于9月29日17时前,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6改报岗位(咨询电话:0317-5579025)。
逾期未来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考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7:30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
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10月26日考生可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查询个人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五、证件审核

10月27日-10月28日,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7-5579025)进行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肃宁县户籍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为肃宁县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另,岗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
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取得资格证较早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如某环节需要递补人员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上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已就业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
考察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岗位。
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通过考录、调配、选调等方式离开基层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
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所有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要求。
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按要求进行。
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5579025

详情登录

http://www.suning.gov.cn/view/detail.aspx?id=17197

滦州市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教师30名,详见《2020年滦州市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4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9日);不限户籍;不限性别;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9月9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滦州市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
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9月15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lxjyjrenshigu@126.com。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315-7128603。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线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并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2020年滦州市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察环节核实。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面试

1、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内容:高中阶段某一节新授课(含职教中心)。
面试结果在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面试、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批备案

待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且体检、考核通过,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六)聘用

审批完成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聘用选聘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上交有关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于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15-7122513。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5-8965193。

详情登录:

http://www.luanxian.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17&id=43094

唐山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26名。
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院拟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其中选聘42名,统一招聘84名。
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唐山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020年9月10日-2020年月9月16日,在 “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唐山卫健委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
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卫健委网站”,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
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的除外。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限制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执业资格原则上不限制。
但要求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解除聘用合同。

3.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0年9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截止到报名时,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16日18:00;

报名地点: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康庄道6号;

联系电话:0315-8738710。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如医师资格已注册,请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类人员没有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需提供已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今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学位证可先提供《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统一招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分两种方式,其中统一招聘(要求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或本科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选聘(要求学历底限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五、招聘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10月9日起到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一套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按医疗、护理岗位分别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录“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查询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唐山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直接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等信息将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唐山市中医医院公示栏张贴进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选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统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
考核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8738710(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详情登录

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0910160739.html

沧州市运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沧州市运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其中001、003岗位面向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本科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及下(198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度沧州市运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涉及到年龄、户籍需确定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8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将填写的《2020年度沧州市运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附后)扫描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一起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邮箱yhqwjj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2020586。

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电子压缩文件内容)包括:

(1)2020年度沧州市运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

(5)学位证扫描件;

(6)以“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7)《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三)面试

1.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9月23日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时限为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心理素质等。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工作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区卫健局负责面试考点及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最大程度降低疫情风险。

4.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面试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同级别先取得者)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也按上述排名办法确定。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面试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考前14天的健康申报。
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
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面试;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同时须提供面试前7日天内的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面试。
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参加由运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岗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
由区卫健局形成考察材料报区人社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诚信承诺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区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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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zyh.gov.cn/zwgk/ggl/741662.shtml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公开招聘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我市钢铁、焦化企业实施驻厂监督的通知》(邯气领办〔2019〕312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委托第三方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1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较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逾期不在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磁县御景楼宾馆8221房间(三环路西头路南)

联系电话:15630309299

3、报名提供证件及资料: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初审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初审合格者认真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第三方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共为100分。
其中,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命题,涵盖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由第三方负责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检测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急处置等素质水平。
面试时间、地点由第三方负责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总分并列的,笔试分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此次招聘体检由第三方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治审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凡是政治审查出现问题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不递补。

(六)相关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人员待遇:参照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标准执行,并随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四险一金”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八)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不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要求

这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310-5076033 15630309299

监督电话:0310-2322161 0310—23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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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xian.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2&id=9218

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招聘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统一安排,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9年度、2020年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自愿从事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政府机关工作需要;

4、本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开除公职的记录和不适合从事报名岗位工作的其他问题。

三、就业见习期限和见习待遇

见习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见习期间发放见习工资,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00至2020年9月16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将填写的《2020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表》(附件1)、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一起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部门”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邮箱czgxqrsj301@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部门+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电子压缩文件内容)包括:

1、《2020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

5、学位证扫描件;

6、以“姓名+报考部门”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7、其他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三)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资料初审通过后,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携带以上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未在网上报名的,现场一律不予审核。

五、面试考核

现场复核通过的人员,需参加沧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0317-8697610、0317-8697662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办公地点: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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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zgxq.gov.cn/show-2248.html

怀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公告

怀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委托河北朝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服务人员,从事退役军人信息更新完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退役军人优抚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双拥” 模范城创建、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管理工作系统信息录入等工作岗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工作。

二、招聘名额:

1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党的法律法规;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被辞退等不良记录;

3、服从怀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4、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乐于为民服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怀来县户籍,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委托第三方(河北朝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09月09日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及怀来县58同镇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09月09日—2020年09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人员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两份,并携带原件报名,报名费100元整。
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名时现场填写《“政府购买服务”个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蓝底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
报考人员于2020年09月22日08:30-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4)报名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府前西街南侧低碳大厦2幢28层28-X05号。

3、考试实施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时间为2020年09月23日上午0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法规等,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按照岗位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列入资格审查。
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可于09月25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府前西街南侧低碳大厦2幢28层28-X05号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

由我公司组织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5、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及怀来县58同镇等网站公布。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及怀来县58同镇等网站进行公示。

8、岗前培训

新招聘的派遣工作人员需通过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

9、签订合同

按照有关法规,被录用人员分别与河北朝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六、待遇保障

1、工资标准

聘用人员由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遭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2个月)。
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2506元/月 (按照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34号)文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1.4倍计算)。
每年随河北省最低工资的调整按比例上浮基本工资。

2、社会保险补贴。
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派遣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其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3、聘用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关系由我公司统一免费管理。

4、聘用人员服务期间,享受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5、聘用期满后如岗位需要,经单位同意、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继续聘用。

七、招聘纪律

1、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招聘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2、招聘结果向社会公示,增加透明度。

3、招聘工作全过程由专门人员全程监督检查。
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当场取消资格。
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问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纪律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河北朝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咨询电话:18931305682

监督电话:0313-686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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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ailai.gov.cn/content/2020/18635.html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7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 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根据报考岗位确定)

(三)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577人。
具体招聘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1。

四、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328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900元/月、层级工资2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和绩效工资8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有关单位。
其中,留置看护岗位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市廉政教育基地(鹿泉区)。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周二)9:00- 9月18日(周五)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
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
“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4)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审核的考生,于2020年9月25日(周五)9:00—9月26日(周六)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27日(周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
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9月29日(周二),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0日(周六)-10月1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618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递补。

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10月21日(周三)9:00-10月23日(周五)12: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周六)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2020年10月28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照学历高低、政治面貌依次进入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后,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9月14日(考前2周)前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
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公告石家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6863754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27qOA0a_vK7qPcEWmLikTw

衡水市桃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社区治理工作,结合桃城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衡水市桃城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
按照“区聘街管社区用”的方式,经区委社区办登记备案花名册后,将员额分配到各街道社区,由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衡水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
此衡水市包括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期以报名首日(2020年9月21日)及之前有效。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涉恶等劣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1日(含)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成立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并阅卷,面试按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安排异地考官进行。

4.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121.17.168.183:81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09:00至9月25日17:00。

3.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09:00至9月26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00至10月14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考生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4.考生要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编号”项填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
“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支付。
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
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9.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请考生特别注意: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六、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
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入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共两大项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60%权重记入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高于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

七、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3)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必提供;(4)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衡水市户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使用报到证就业的只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并加盖保存单位印章);(3)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必提供;(5)报考人员已在企业就业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未就业的不必提供;(6)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以上各类人员如果已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则需另外再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不得再提供报到证。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请随时关注网站。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资格。
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按要求在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考生抽签结束仍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
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加分项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5.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专业对口者。
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由面试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递补原则。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公安分局、法院、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九、薪酬标准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桃城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考核退出机制按照《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桃字〔2020〕8号)、基本薪酬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绩效薪酬参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31号执行。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事业保险所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8—2813016

监督电话:15832859076

详情登录

http://www.taocheng.gov.cn/art/2020/9/11/art_973_262524.html

河北省新华书店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招聘岗位

财务 营业员 招商运营 文秘 计算机维护 绘本推广 人事管理 库管 会计 法务 工程造价

招聘程序

01河北省新华书店在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02筛选应聘者简历,择优确定笔试人员。

03笔试环节采取集中或分时段上机网上答题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者语言理解、抽象推理、资料分析、思维策略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0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05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店子公司审核人事档案及统一组织体检,通过后通知入职。

报名方法

关注“河北省新华书店”官方微信,后台回复“招聘”即可查看投递方式,完成网上报名和简历上传。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KvpgAxHB7Du5ctxI31YX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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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链接平台 2024-12-21 阅读808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