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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两者不一致主要原因为-所得税上确认为2021年度(暂以2021年为例)管理服务费收入;但是增值税,开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时间在2022年。
争议点:税局可能认为延迟缴纳增值税,需缴纳滞纳金。
分析:开票在2022年原因有两种:一部分是因为21年部分公司税金较大,531之前为了降低税额而临时开具的税筹发票;一部分是因为会计审计后,对21年确认的管理服务费收入进行会计调整后,而开具的发票。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解决方案:今后新签订管理服务费合同,对结算时间的约定统一为“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第三方审计的费用计算依据,进行年度结算,结算金额双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