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为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现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一)招聘对象为:①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退役士兵。②具有(三)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详见《2021年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男性,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7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27日 至2002年12月27日之间出生);4、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在报名、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都要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健康码“绿码”,接受行程码查验,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试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测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防疫人员进行判断。请考生根据自己报名及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报名、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下午5:00。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2021年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到献县消防救援大队(献王大道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北侧)报名,需本人携带有关材料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入营门戴口罩,做好登记。复印件由消防救援大队留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公布考生体能测试成绩
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末位出现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时,采取依次按服现役长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人数和体能测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包括30天的集中培训),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待遇和管理根据县政府《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献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献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1年献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附件:1、2021年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盐山县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人,为保证此次招聘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方案如下: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此次盐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5名),部分招聘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可以通过盐山县政府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报考信息。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报名信息表》要求确定。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为准)、年龄、专业等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凡涉及到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 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日8:30至12月30日17:302.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5日8:30至12月31日12:003.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6f5b67181fcb67ea咨询电话:0311-8508800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超过报名时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准。4.报名办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进行审核:(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报到证、就业协议书;(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70分。《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医疗基础知识、基础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2)考试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3)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月4日08:00至2022年1月6日17:00。(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平台及报名系统中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平台查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平台及报名系统中公布。 按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若仍不能确定排名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排名顺序确定。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毕业证、考生本人档案等相关证件资料。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平台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人社局、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盐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2.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4.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盐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献县人民政府网 盐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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