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机”不离身的时代,各种娱乐软件和程序成为了日常新宠。这也为“手机麻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各式各样的“手机麻将”软件和程序如雨后春笋般涌出,男女老少但凡是空闲下来,都可以打开手机来一局麻将。然而,“官法网”在这里提醒大家,打“手机麻将”也有可能构成赌博,严重的甚至能构成赌博罪。
一、打“手机麻将”可能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大家打“手机麻将”时,以现金或是可兑换为现金的游戏币作为赌资,达到“赌资较大”的程度时,就会被认定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被处以罚款或是拘留的行政处罚。
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下面“官法网”将介绍各省、市的标准,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

1.北京市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也即是个人赌资在人民币30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
2.上海市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
3.深圳市规定: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
4.河北省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
5.四川省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由此看来,虽然各地因为风俗习惯、经济水平不同,对于什么是“赌资较大”有着不同的标准,但是总体而言,起算的金额都并不是很高,所以“官法网”在这里提醒各位喜欢上网打麻将的朋友,打麻将可以,但是千万不要赌钱,也不要觉得游戏币不算赌资。当游戏币可以兑换成现金时,实际上游戏币也会被视为一种赌资。
二、开发麻将软件和建麻将群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及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组织赌博活动,并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行为人可能因此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
因此,“官法网”在这里提醒开发麻将软件和建麻将群的朋友,首先不要有侥幸心理,认为互联网是法外之地;其次,要加强对平台和群聊的管理,避免成为赌徒的平台。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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