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各承租户:
我县现有存量公租房282套,分别位于东山小区A、B栋和碧水湾小区8号楼。依据《关于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源发改发〔2020〕70号)和黑龙江铭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勘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铭信房评字〔2020〕021号)的内容,现将2020年租金标准公告如下:
1、对于按照廉租房标准条件入住且现在仍符合原标准的家庭,继续执行年租金360元的标准。

2、对于后期按照公租房标准入住且现在仍然符合原标准的家庭,继续执行年租金900元的标准。
3、对于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逾期未退出的家庭,执行年租金3600元的市场租金标准。
特此公告
肇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来源: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