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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开展互联网审验教育的公告(审验驾驶人学习互联网教育)

南宫静远 2024-07-24 13:26: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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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驾驶人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8分以下(含8分)的驾驶人,可以选择『网络教育』。
以上驾驶人须为互联网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注册用户

二、学习时间

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开展互联网审验教育的公告(审验驾驶人学习互联网教育) 软件优化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学习时间累计3小时以上。
每天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连续三天完成学习。
也可在一天之内学习三个小时直接完成审验要求的学时。

三、申请方式

网络申请:驾驶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审验教育申请,在申请时必须先注册成为 “互联网平台个人用户”。
(注意:申请人要在学习前,确保本人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否则无法通过审验。

四、申请、学习操作流程

步骤1:下载最新版“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

步骤2:手机登录“交管12123”进入主页面,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屏幕下拉在【学习教育业务】选择【审验教育申请】

步骤3:驾驶人根据累计记分的情况,选择【网络教育】(累计记分1至8分的,选择网络教育)或【现场教育】(累计记分9至11分的或校车驾驶人,选择现场教育),阅读【业务须知】后,进行“申请情况申报”,点击【下一步】申请学习。

步骤4:进入申请界面【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学习】,选择学习内容【课件学习】或【审验测试】前请细读“温馨提示”。

步骤5:点击【课件学习】,选择任意视频进行观看,点击【开始】按钮,开始学习。
中途退出后重新学习的,在“业务中心”下方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
当天累计学满3小时并审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受理审验业务,请在主页下方的【网办进度】查看相关信息。

五、参加网络教育必须遵守的规则:

(1)每天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连续三天完成学习。
也可在一天之内学习三个小时直接完成审验要求的学时,如当日学习时间不足一小时的,不计入学习时间。

(2)学习过程中,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端坐于电脑或手机前进行学习。
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尤其注意在室内或者夜晚学习时,防止逆光或光线不足导致头像模糊,影响系统精准判断,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
严禁随意走动、躺卧、驾车等与学习无关和影响学习的行为,否则人脸头像识别系统将不予通过,在线学习时长无效。

(3)网络教育过程中,交管部门将对网络学习进行实时监控,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对于出现监控未采集到人像、瞌睡、不认真学习、从事与网络教育无关活动等情形的,发现两次及以上,相应网络教育学习审核不通过。
存在替学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取消教育资格,三年内禁止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和审验教育。

(4)系统将累积您当天的学习时间,若您中途有事离开或者暂时结束学习,请点击“结束学习”按钮。
之前学习的时间予以保留,否则若系统抓拍到您未在电脑前学习,将导致当前学习记录审核不通过。

(5)您累积学满3小时以上,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驾驶人需重新学习。

网络学习时采集的照片

系统检索发现申请人从事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6)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参加现场审验教育学习。
目前,全市各辖区大队满分审验现场教育工作处于暂停阶段,平台也未开通网上预约现场教育功能。
待恢复现场教育后,将及时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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