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为黄河科技集团全资子公司,后者第一大股东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直接持股40%)。该增资决策已经过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批准。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从事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2022年,其营收6767.29万元,净利润-376.22万元。截至2022年末,其资产规模达8.37亿元。
根据公告,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增资条件包括:
1.意向投资方在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因投资方原因未能签订《增资协议》,或未能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投资方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本项目最终交易价格不得低于经融资方在上级单位备案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数字中原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进行判断。
4.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5.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金额超出拟募集资金总额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不超过三家且拟投资金额不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涉及:
1.意向投资方后续资源支持
(1)能否向融资方提供业务与人才支持;
(2)是否认同融资方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
(3)是否能够继续对融资方追加投资。
2.意向投资方的经营业绩
(1)意向投资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
(2)意向投资方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3.融资价款
意向投资方对本次融资作出的每股认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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