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下 是 正 文
红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红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消防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历史清楚;
(四)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安排,任劳任怨;
(五)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画图软件;
(七)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
(八)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
三、薪资待遇
行政班,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根据工作安排,周末及节假日需要轮流值班。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不交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30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14日18时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五分照1张,到红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永生、13987396628。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消防文员招聘由红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杨天龙
复审:李景优
终审:陈勒伟
融媒热线:0873—4621480
投稿邮箱:hhxzfxwb@163.com
法律顾问:云南玺辰律师事务所
地址:蒙自市双星路上海滩花园6幢2-3层
电话:0873-3811777
联系人:白军嘎 白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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