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排名链接 » IPO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内部控制内控上市公司上市披露)

IPO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内部控制内控上市公司上市披露)

神尊大人 2024-11-28 02:30:58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概述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随着监管要求的趋严和治理层、管理层管治意识的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水平与内部控制质量虽随之稳步加强,但是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治理规范性不足、治理手段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进一步响应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强财会监督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要求,财政部、证监会于2022年3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升内控有效性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的规范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IPO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内部控制内控上市公司上市披露) 排名链接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衔接内部控制实施与审计的进一步规范,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强化内控建设通知》),着重强调了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即包括针对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制披露的监管要求,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实施,实现推动完善的现代化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目的。

1.《通知》要点解读与合规关注

1.1 持续强化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评价体系

基于《提升内控有效性通知》对内部控制应关注的领域的明确,《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明确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底线要求,和完善内控制度并持续提升内控有效性的进阶要求。

底线要求: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指出,对于尚未建立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上市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持续提升要求: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指出,对于已建立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各上市公司需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1.2 明确强制披露要求及部分企业的过渡期安排

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应随年度报告披露经董事会审议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于其要求,《强化内控建设通知》进一步补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要求。

部分企业的过渡期安排: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指出,对于尚未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过渡期安排,可自披露公司2024 年年报开始对内部控制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披露。

强调强制披露要求: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指出,对于非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需在每年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 发行审核阶段要求

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拟上市企业需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强化内控建设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作为申报材料提交审核。

发行审核阶段要求: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指出,拟上市企业须在发行审核阶段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 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后的内控披露要求

对于企业上市后关于内部控制持续监管的要求,深交所、上交所仅针对主板上市公司发布《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主板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但尚未对非主板上市及北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披露要求进行规定,《强化内控建设通知》则进一步补全相关监管要求,明确包括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所有的公司,应每年持续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上市后的持续披露要求: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明确,在其发布当年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上市的公司,应在披露上市后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本通知发布次年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上市的公司,应在披露上市当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5 对特殊阶段公司的豁免安排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充分考虑正在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的阶段特殊性,给予一定豁免安排。

特殊豁免安排: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明确,对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可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年报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6 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

《提升内控有效性通知》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基于《提升内控有效性通知》对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要求,《强化内控建设通知》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了注册会计师针对上市公司以及拟上市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

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

《强化内控建设通知》注册会计师实施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并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
同时,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2. 上市公司内控提升路径

明确内控体系框架,压实内控建设基础

综合考虑企业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性、业务及职能划分以及企业性质等要素,开展内控管理体系的梳理和设计,从治理管控及经营发展重点管理领域出发,搭建科学的治理架构体系,依据企业治理规范和管理目标,厘清各治理机构责任和定位,明晰治理职责边界范围,明确内控体系框架,优化授权机制,实现企业内部有效制衡,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建立风险导向内控,实现内控价值创造

企业应结合自身内、外部风险影响因素全面梳理企业风险以及对应存在的内控缺陷,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内嵌至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控制归口管理部门、专业岗位、监督部门及汇报机制,结合企业授权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并持续优化。
一方面全面增强风险预测和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提升内部控制体系韧性,发挥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中的价值作用。

优化内控评价体系,以评促建持续提升

公司应结合自身行业风险、战略及经营重点,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开展治理效能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内控缺陷整改,通过内部控制评价促进内控监督职能的实现,并根据评价结果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制度体系、授权体系,确保通过评价工作实现企业长效提升。

注重治理管控意识,保障信息披露合规

本次财政部发布的《强化内控建设通知》着重强调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的监管要求,企业应当重视内控及上市合规管理,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评价机制,聘请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按照《强化内控建设通知》要求,定期随年度报告同步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总结

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财会监督意见》以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指导要求下,财政部、证监会等各监管机构逐步完善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及披露的强制要求,以推进企业加快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有效能力,从而助力企业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上市公司公及拟上市企业应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与改进提升工作,聘请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并积极定期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保障合规的基础上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KPMG

相关文章

女装(女装会员让你钻石营收)

·1、预存一定金额到会员卡中,可用于二次消费抵扣;·2、享受所有衣服的88折优惠;·3、邀请好友购买,可获得成交额的10%奖励;·...

排名链接 2024-12-07 阅读568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