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赶工期时,经常会遇到甲方无限制地要求增加人手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大家的工作中并不少见:为了迎接检查,甲方会催促我们增加人手,并质疑我们为什么只有这么点人。如果工期滞后了,按照合同规定,每天要罚款两万元。你不能怪我,因为提前完成工作也可以节约管理成本。你可以仔细考虑一下。
实际上,甲方的话有一定的道理。我相信每个工程老板都经历过这种情况。但是,这种说法真的正确吗?十多年前,我开始管理项目时,也认为甲方说得有道理。我认为人多力量大,所以我安排了20个人来完成10个人可以完成的任务。结果,我去工地一看,发现20个人挤在一起。本来上午就能完成的任务,下午还需要额外的时间。工人的工作速度明显变慢,有些人甚至直接坐在那里抽烟聊天,明显是在消极怠工。
后来,我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人越多,工作效率越低。人性就是这样,我们不能用理论上的管理方式来管理现场。这还只是在工作面积较大的情况下,如果是在室内,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工作空间有限的地方,人越多反而会越碍事。

因此,不管甲方怎么催促,我们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作业人员。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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