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提到,根据产业重大需求制定年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录和重点项目储备库,建立省市区联动、“拨投贷保”支持机制,鼓励工业领军企业和工业软件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供需结对攻关、产学研联合攻关。
《措施》明确支持南京软件谷、南京江北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无锡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在集成电路、国防电子、高端装备和船舶、航空、石油化工等关键应用领域建设工业软件创新中心。
鼓励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支持打造工业软件研发运行一体化平台,加快云化工业软件和行业专用工业软件发展,对于服务智改数转网联绩效领先的工业软件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各级政府以政府采购或补贴方式,通过云服务平台推广一批优质通用、小快轻准的工业软件及配套服务,低价或免费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支持建设工业数据可信系统,促进工业数据资产流通,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按照地级市推广费用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奖补。支持工业企业主动开放应用场景,为国产工业软件提供更为广泛的应用市场。

根据《措施》,在支持重点行业创新应用方面,江苏将积极引导金融、政务、交通、医疗、教育、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用户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每年验证推广以自主基础软件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和应用示范案例100项,选树10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工程,参与编制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建设指南和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图谱。
《措施》明确,江苏每年将发布推广优秀工业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首版次软件产品100项以上,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的攻关成果和首版次软件优先纳入应用推广指导目录,鼓励全社会首购首用、推广应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省、市重大工程、重点应用系统建立率先采购优质创新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激励机制,建立企业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安全性存疑软件产品的说明制度和重大事项约谈机制。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对优质首版次软件开发企业按照不超过年度首版次软件开票销售额20%、最高300万元给予奖补。
(校对 张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