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塘公安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一举抓获了以奉某为首的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图为涉案嫌疑人指认犯罪工具
经查: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奉某经朋友介绍接到一单开发手机软件的业务,客户要求软件不需要有实质内容,只要能获取用户的通讯录、短信和地理位置就可以。接单后,奉某邀请3名大学同学共同编写代码,先后制作了三款相同功能的手机软件,专门用于窃取他人的通讯录、短信等隐私信息。
图为涉案软件访问界面
图为涉案软件系统界面
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奉某等4人共获利4万余元,他们开发的手机软件共窃取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目前,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由岳塘公安分局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民警提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 | 岳塘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