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人力资源公司借助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下简称:“扣缴端”)软件工具核算员工的正常薪资的个税。
当然该工具也会有核算出的个税和实际申报时的个税不一致的情况,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一般在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上,在核算和申报的两个时间点,出现了不一致,从而导致个税的核算和申报的不一致。这种情况一般的解决办法是,扣缴端可以在下一个月把个税不一致的异常找平。
该工具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人力资源公司的核算个税方面的工作。但对于一定体量的人力资源公司,直接把扣缴端开放给公司的普通职员做核算个税用,可能会造成薪资数据不必要的外泄。此外,扣缴端工具,在一个月有多次工资发放时,个税核算存在着更大的弊端。

这里先介绍下,个人所得税综合算税的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减 固定减除费用(1月可减5000元,2月可减10000元,依此类推,通常一年固定可减60000元)减 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减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减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减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那么HRO系统,要把个税核算的相对准确,需要取得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及已申报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数据(或称为已申报的个税数据)。当然熟悉扣缴端这个工具的读者,这两份数据可以在工具中获得,可以参考图一、图二,做数据导出。
图一,综合所得申报的某一税属月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数据导出
图二,导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
HRO系统在处理员工个税上,在哪些场景上能更好的帮助人力资源公司,下面用具体的例子做分享。
在分享的例子中,假定核算个税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和已申报的2024年3月个税数据已成功导入到HRO系统。
例子1,处理外包服务员工在一个工资月有多次工资发放的场景。
比如,员工A,在2024年4月有2024年3月的两笔工资,第一批次(6000元),第二批次(2000元),假定两笔工资的个税税款月在2024年4月,同时员工A无专项附加扣除,社保公积金的专项扣除是500元。
第一批次的工资的个税:0.03 [6000-5000(固定扣除)-500] = 15。
第二批次的工资的个税:0.03 [6000+2000-5000(固定扣除)-500] - 15 = 60。
可以得知,个税的税款月2024年4月,员工A共需要缴纳的个税有75元,第一批次的发放工资扣15元,第二批次的发放工资扣60元。
例子2,处理个税税款月要更改的场景。
比如,例子1中,原2024年4月计划发放的2024年3月(第一批次)6000元,客户单位因由要延缓到5月份发放,4月仅发放第二批次(2000元的)工资。
那么我们需要将2024年3月(第一批次)6000元的个税税款月更改至2024年5月,这个操作在HRO系统中,极易操作。
人力资源公司更关心2024年3月(第二批次)2000元的个税处理,正常情况下,因第一批次(6000)元的个税税款月更换到2024年5月后,第二批次的2000元无需缴纳个税的。这种情况,在HRO系统中需要怎么调整,最好是,系统能自动将第二批次2000元的个税从60元更新到0元。
正确,我们HRO系统自动将第二批次2000元的个税从60元更新到0元。这样降低了系统处理此类问题的操作复杂度。但如果第二批次的2000元,公司的出纳已经做了实际发放,工资的实发金额已扣缴了60元成为事实,系统不做更新。
例子3,从HRO系统下载的工资明细表含丰富的信息,便于做个税的二次确认。
如图三,员工工资明细表中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社保公积金的专项扣除信息、工资导入科目信息、已申报的上月报税信息、还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含的丰富的信息,可极大帮助做薪资。
图三,工资单明细表示例
例子4,HRO信息系统把需要申报个税的员工汇总,区分人力资源公司的分子公司,做申报数据的导出,便于员工个税申报,具体如图四。
比如,图四,选择税款月和公司主体,导出需要申报的员工个税数据。导出的表格不需要有改动,直接作为扣缴端在综合所得申报的报税导入的数据源。
图四,员工个税申报数据导出
以上介绍了HRO系统在处理个税业务上的几点优势,同时本文笔者在今后同客户沟通解决的其他个税问题,持续做更新。
如读者恰好有个税核算方面的痛点,可直接私信作者,非常高兴和你们一起沟通讨论解决个税的一些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