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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敦化市、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1人(考生资格岗位聘用招聘)

少女玫瑰心 2024-07-24 14:24:0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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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辽源市西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敦化市、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1人(考生资格岗位聘用招聘) 软件开发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本次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10 名,其中: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 7 名,详见附件1:《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公开招聘3人,详见附件2:《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2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用人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
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未能在聘用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即到2024年5月27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1:30

2.请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10(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附件1、附件2岗位不可同时兼报)。
本公告招聘岗位与《2024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中的招聘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5:00。

2.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6:00。
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报名网站上提起申诉。
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7:0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8日8:30至2024年6月22日17:00。
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 请考生关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3.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
本人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退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是否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为准)或《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立功授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二楼)(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东旭街155号)申请审核,联系电话0437-3167311,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
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辽源市西安区征兵办、辽源市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由招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是否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为准)、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
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医疗结构化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
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yxa.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教育岗位:0437-3635706(辽源市西安区教育局)

非教育岗位:0437-5011803(辽源市西安区卫生健康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0437-3167311(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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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辽源市龙山区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2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聘用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级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1:30

2.请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10(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与《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中的招聘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5: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6:00。
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报名网站上提起申诉。
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7:0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8日8:30至2024年6月22日17:00。
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3.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
本人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退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是否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为准)或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申请审核(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河南路益阳街28号),联系电话0437-3166220,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
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辽源市龙山区征兵办、辽源市龙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是否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为准)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
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辽源市龙山区教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和自愿公开原则,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优先)从高到低的次序,由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单位岗位(单位岗位数量见附件备注),具体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并经辽源市龙山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
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llyls.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0437-3166152(辽源市龙山区教育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0437-3166220(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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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精神,按照敦化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敦化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4个岗位,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

具体学历条件以《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准。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四)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日)为准。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及邮箱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

注: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名,一律按未报名成功处理。

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文件打包,并投递至邮箱<1032925415@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报考岗位名称”。

1、填写好的《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报名表备注名为考生姓名);

2、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约295413,格式JPG,照片备注名为考生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3、学历学位证书照片(从本科起),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户口本;

5、个人简历,含相关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6、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报名要求

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9:00-11:00,14:00-16:00),发放地点为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 2024年报考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岗位具体工作单位及地点需要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unhua.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组织部门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6223376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敦化市委组织部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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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编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梅河口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57名。
其中,集中招聘计划137名,研究生免笔试招聘计划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和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
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因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1号公告)》《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2号公告)》报名、考试同步进行,友情提示考生合理报名,做好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图像不大于40kb)。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在符合年龄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进行网上缴费。
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
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考生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一)笔试

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类别: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政策性加分: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
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于6月14日09:00—16:00,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2)、学历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梅河口市人社局1003室审核。
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征兵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其他情况说明: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②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
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研究生免笔试招聘岗位面试情况说明: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需要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免笔试招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其余集中招聘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或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8(工作时间)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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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编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梅河口市拟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20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范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和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
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因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1号公告)》《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2号公告)》报名、考试同步进行,友情提示考生合理报名,做好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图像不大于40kb)。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进行网上缴费。
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
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考生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并凭《准考证》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
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校园招聘岗位面试情况说明: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需要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首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大学校园网站和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8(工作时间)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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