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析:
1.优惠力度大:例如,嵌入式软件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万元,销项税金为13万元,实际税负为13%,超过3%的部分即10万元将被退回。
2.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嵌入式软件生产商通常属于制造业。

3.自行开发的定义: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筹划实务中,很多客户不接受软件和硬件分别开票,要求合同整体价格。税务局也担心企业滥用税收优惠政策。
筹划建议:
1.大型企业可分设软件开发企业和硬件组装企业。
2.软件开发企业享受超税负返还的税收优惠,获取10%的退税额。
3.硬件组装企业可抵扣购买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注意事项:
1.税务风险:税务局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纯粹为降低税负新设公司可能存在税收稽查风险。
2.运营成本:规模小的公司可能不适合分开运营。
3.资质影响:新设公司可能影响原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
三、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的实务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
1.计算公式: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3%−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2.企业定价策略及合同签订:
建议定制机器按照硬件成本的110%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批量生产的硬件设备建议按同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确定。
合同签订时软件与硬件必须分开作价,合理确定软件销售价格。
3.开票要求: 嵌入式软件须与硬件设备一并开票,发票中需注明所含的软件产品,名称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致。
4.申报操作: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乘以13%税率的结果填报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即征即退”栏,再将软件产品的专用进项和分摊的进项税额填报。超税负部分向主管税务局申报退税。
四、风险提示1.软件著作权申请:只需源代码和用户使用报告即可申请软著权,取得软件检测报告后可办理税局软件即征即退备案。
2.备案要求:需及时、正确备案,备案信息与合同、发票一致,软件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3.分别核算:财务上需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设备的成本,未分别核算不得退税。
4.资格证书:嵌入式软件需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自证书取得次月起可申请退税。
通过全面了解嵌入式软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同时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灵活调整退税策略,确保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武汉经略思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财税综合服务平台,中税慧企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卓越的财税服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嵌入式软件产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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