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9年前后,被告人刘某在网上找到两个共包含有113万多条公民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文件,下载保存在自己的电脑里,并使用其中的几条公民身份证信息在某游戏平台进行实名认证,获取游戏账号供自己使用。
2020年下半年,被告人刘某利用自学的电脑编程知识自行开发了一款名为“手机轰炸机”的软件,该软件具有电话、短信轰炸功能,以特定频率呼叫、发短信至目标手机,致其不能正常运行,从而达到骚扰、攻击等非法目的。刘某通过网络渠道进行推销售卖,累计向2544人次销售该软件并非法获利58527.18元。

法院判决
江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二罪,应予数罪并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阳江中院提起上诉。阳江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在信息化时代,公民个人信息面临被过度、非法收集滥用的风险,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为个人信息安全竖起了又一道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本案中刘某收集大量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手机轰炸软件能够让手机处于长期无法正常使用的状态,是别有用心之人用来骚扰他人的手段,为避免该类恶意骚扰,公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注重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及其他个人信息,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广大网民在使用各种网络软件时,也要注意软件是否合法,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