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公司发的offer明明是试用期月薪2万1,结果女士入职后合同上变成了4千。
其实,这种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偷梁换柱的做法在职场上真不少。我刚毕业那会儿,北漂期间也曾遭遇过这种不公对待,不过我没有这位女士那么惨。
招聘时,为了让我去上班,HR说试用期间的工资按转正后工资给,试用期两个月。但当上了一个多星期班签合同时,上面比承诺的工资少两千,说其余则按绩效奖金来发。

这还不算,到了第一次发试用期月工资的时候,也并没有按转正后的来发,而是按正式工资的80%。
找HR讨说法,她就东拉西扯打太极,说试用期工资都是按转正后80%给的,没有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发的这一说。
当时我就怒了,但因为是刚入职场不久的小菜鸡,只能敢怒不敢言。换做现在,这事肯定没那么容易就过去,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这事也能看出,这种事在职场上其实非常普遍,热搜上只是被曝出来的个例,没被曝出来的实际上更多。我的经历还是发生在大家都觉得不太可能发生的帝都地区,其他地方,想必这种事会更多。
尤其是现在,整个大环境比较低迷,工作也不好找,加上对很多职场新人来说,维权成本高,被不公对待后,多数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但还是要建议大家,遇到这种前后说做不一样的公司,必须要为自己争取权益,留存好录像录音等证据,必要时报警求助。
你的维权勇气,对这种不法企业是一种震慑和警示,也能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只有这样,以后这种事才会减少,受害的人也会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