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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等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可享受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给予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人员表示,自2018年12月1日起,该项优惠改为按月申报办理。
在厦门,纳税人办理该项税收优惠的途径也更加便捷,除了到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外,还可以选择网上办税: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无纸化办税”模块;进入“退抵税(费)审批”,切记“提退税金类型”要选择“先征后退”,“退抵税费原因类型”要选择“软件集成电路即征即退”,在随后跳出的界面中,填写对应内容,上传对应资料,从左往右点击“校验”“保存”“提交”,屏幕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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