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过程中,为了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我们会订立相关合同,这就是技术合同。签订技术合同后,卖方(进口合同由买方)需要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自愿原则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申请认定登记。经核查合同文本技术内容符合条件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予以分类登记,并核定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首先需要提供规范的书面合同文本,可通过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的资料下载页面下载相关合同示范文本,或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技术合同有关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合同。
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合同信息,上传PDF格式的合同书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彩色电子扫描件等相关材料。遇到问题请根据具体问题拨打相应咨询电话。

请注意以下类型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不能申请认定登记。申请时请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需签字加盖公章,并确保项目名称与合同原件保持一致,模板可从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下载。
填报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表时,请注意以下内容:
·表中项目名称需要使用技术合同首页标题或选取有代表性的字段。
·同一项目如涉及分期支付,需添加相关后缀以便区分。
·表中社会经济目标请根据涉及领域选择,如不确定可选择工商业发展,申请享免征增值税。
·表中登记类别请选择免征流转税,否则选择其他。
·表中知识产权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请选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涉及专利技术请选择涉及专利。
·涉及技术秘密请选择涉及技术秘密。
·其他情况请选择未涉及知识产权。
·表中项目计划来源一般选择计划外,如研发资金来自政府科技计划,选择对应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有效规范了技术交易行为,请各类创新主体重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确保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应登尽登,这样才能享受到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