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艺霞律师解答:你公司是否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取得相关的手机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如已取得,则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否则,要看该外观设计能否构成美感表达,能否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如果是,则受著作权保护,此时再来谈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
我国司法实践对是否构成手机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主要是看两个界面整体视觉效果是否近似,主要的功能选项、栏目设置、图标形状等是否存在雷同等。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相关推荐
花钱你就输了!
微信紧急提醒:要买的微信红包封面,都是骗局
南国早报客户端 · 8小时前
南宁火车东站停车带普通车位“满座”,新能源车位“闲置”?交警回应!
南国早报客户端 · 8小时前
两会之声·热点话题丨广西应如何抢抓RCEP机遇?代表委员多方建言献策
南国早报客户端 · 1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