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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笔试录用面试复检报名)

少女玫瑰心 2024-11-23 10:57:4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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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协管员100名。

二、岗位职责 按照市城市管理局的要求,分配到局属有关单位,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笔试录用面试复检报名) 软件优化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因均为一线工作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历者及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4、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者、法律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具备驾驶技术的优先考虑。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与泰安市橘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五险,薪酬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加绩效考核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8月31日,截止到8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到长城路北首圣山帝景小区A-1804室报名,进行报名审查。
联系电话:8067789,联系人:王艳艳。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本人3张1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索引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退伍证、驾驶证的一并报送); 4、工作简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历应由原聘用单位盖章证明)。

(二)笔试 笔试100分,按照总成绩择优聘用。
笔试主要测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
笔试于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并按招收人数的1:1.2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100分。
主要测试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缺额的,按考试成绩(笔试面试之和)排名递补。

(五)政审 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不合格的,按考试(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排名递补。

(六)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需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录取的,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培训,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检查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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