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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粤港澳三地数据协同发展(数据要素制度协同推动)

admin 2024-10-30 07:54:0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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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将数据要素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引导数据资产入表,推动实现粤港澳三地数据协同与流动规则机制联通。

《意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围绕推进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完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提升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能力、构筑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新范式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同时提出,到2025年,广东省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协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成。

《意见》指出,要探索数据要素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数据要素会计核算制度,引导数据资产入表。
研究制定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指南,科学评价数据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价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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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在推动建立行业数据空间方面,《意见》指出,要引导企业、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建设行业数据空间,并打造公共性、公益性可信数据空间,推动典型行业数据汇集、访问、共享、处理和使用,促进跨行业、跨领域数据安全可信流通。

其中提到,一方面要鼓励依法按照市场化原则开放、共享数据,促进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另一方面,要建立产业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产业集群可信数据空间,推动产业数据进场合规流通。

针对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意见》强调,要大力推动实现粤港澳三地数据协同与流动规则机制联通,支持多领域探索建立科学规范认证制度、数据出境标准合同规则、安全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同时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多边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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