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
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0人,主要从事街镇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隐患排查、举报核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年龄22~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政府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2.必须能够熟练操作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善于学习,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与自我约束能力;
4.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5.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留学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纪违规人员;
(5)现役军人;
(6)身上有大面积文身、刺青等;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录用及薪资待遇
1.培训及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交纳社保;
2.转正后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平均实发月薪3000元左右;
3.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周末双休,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工作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辖区范围内。
用工方式:外包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
来源:稀土高新区
编辑: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