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该院鱼河法庭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方式首次(未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既有效避免线下开庭交叉传染的风险,又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被告是否同意本案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线上开庭?”
“请按通知时间准时进入微庭审,并确保网络畅通,在线庭审需保持网络畅通,除了查明确属技术、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外,若庭审中原告擅自退出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擅自退出的,按缺席继续审理。”

“是否听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因婚姻矛盾,诉至法院,但由于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开庭,鱼河法庭决定通过微庭审的形式正式开庭审理。
办案法官做了充分准备,通过微庭审小程序向被告电子送达了起诉状及诉讼告知材料,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2月17日下午4时30分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官、书记员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没有一个当事人。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作了最后陈述。同时,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在线调解,但由于双方各持己见,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法官通过微庭审平台上传庭审笔录,当事人随即进行了电子确认。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程序规范,网络稳定,语音流畅,画面清晰,取得了高效便捷的良好效果,同时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庭审结束后,法庭及时作出判决,通过微庭审平台发送并邮寄送达。
关于微庭审
“陕西法院微庭审”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云平台技术,实现在线远程异地开庭的系统。该系统提供实时音视频交互、预约开庭、多方禁言、举证质证、庭审记录、远程手机签名、全程录音录像、短信通知等功能;基于微信小程序平台,具有免安装、轻量化及易普及的特点,方便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使用,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参与到庭审中来;同时结合人脸比对、身份信息核实、数据加密处理等技术,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当事人只需持有网络连通含摄像功能的智能手机一部(安卓系统/苹果IOS系统均可)即具备微庭审操作条件,具体操作流程由法官及书记员在线上进行指导。
榆阳区人民法院推行的“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微庭审+邮寄宣判”一站式诉讼服务将有力化解疫情防控与审判压力之间的突出矛盾,也为辖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官司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