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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发行铜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

雨夜梧桐 2024-10-22 07:46: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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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摘要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全文。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发行铜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 排名链接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释 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摘要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云南铜业已履行的程序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已履行的程序

2016年10月28日,迪庆有色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于云铜集团、云南黄金、迪庆州投将其持有的迪庆有色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决议。

此外,云铜集团、云南黄金、迪庆州投已分别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将其持有的迪庆有色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年10月26日,迪庆州人民政府作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授权股权置换工作的批复》(迪政复[2016]47号),同意迪庆州投以所持迪庆有色股权参与认购云南铜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17年5月12月,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授权,作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云铜股份收购云南黄金持有的迪庆有色股份方式变更等相关事宜的批复》(云地[2017]101号),同意云南黄金将持有的迪庆有色8.24%股权转让给云南铜业。

2017年5月24日,中铝公司作出《中国铝业公司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方案调整的通知》(中铝资字[2017]290号),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并同意云铜集团将所持迪庆有色相关股权转让给云南铜业。

2017年7月14日,云南省国资委作出《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云国资资运[2017]189号),批准迪庆州投以其所持迪庆有色股权认购云南铜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17年7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587号),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27.9760万股股份的方案。

2018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审核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8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279,800股A股股票。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18]2346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2月26日,迪庆州投以其持有迪庆有色15.00%的股权出资431,704,542.28元,其余现金认购投资者已将申购资金合计1,687,228,062.52元足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18]2346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2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迪庆州投投入的价值为431,704,542.28元的迪庆有色15.00%股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税后汇入的募集资金1,672,646,958.26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83,279,760.00元,剩余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2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283,279,760股

本次发行数量低于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283,279,800股。

5、发行价格:7.48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7.48元/股。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8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等于发行底价。

6、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18,932,604.80元,扣除发行费用14,581,104.26元(承销费13,497,824.50元、律师费700,000.00元、验资费100,000.00元、登记费283,279.76元)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04,351,500.54元。

7、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迪庆州投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118,932,604.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迪庆有色50.01%股权、东南铜业铜冶炼基地项目、滇中有色10万吨粗铜/年、30万吨硫酸/年完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在董事会确定的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中信建投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迪庆州投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018年12月21日13:00-16:00,在国浩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5家投资者回复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其中,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均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分别缴纳了保证金。

由于未能达到预计发行股份数量和筹资规模且认购家数少于10家,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经云南铜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启动了追加认购程序。

本次发行的追加认购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16:05-2018年12月25日17:00。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18年12月21日16:05,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首轮发送认购邀请文件中有意向参与追加认购的69名投资者邮件发送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追加申购报价单》”)。
2018年12月21日16:05-2018年12月21日16:35,在《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1家投资者回复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
根据投资者的追加认购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8年12月21日16:35提前终止本次追加认购,并以邮件形式告知投资者。

具体询价申购及追加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48元/股。
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均获得足额配售,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剩余股份。
迪庆州投按约定共获配57,714,511股,获配金额共计431,704,542.28元。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83,279,76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8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习志高

注册资本:30,888万元

住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路31号

经营范围:对州人民政府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省级各部门在我州的重要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与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7,714,511股

限售期限: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3月1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明学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18楼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认购数量:26,737,967股

限售期限: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3日

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C2616(仅限办公用途)(JM)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6,844,919股

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2月8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湘华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经营范围:国内外电力等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电力等能源工程的投资、咨询、检修、维护及管理服务;对相关延伸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物资采购、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认购数量:32,085,561股

5、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4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资本:1,220,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0层1007室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6月8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永祥

注册资本:45,000万美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电厂及有关工程,包括筹集国内外资金,进口成套、配套设备、机具等,以及为电厂建设运行提供配件、材料、燃料等;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铜川照金电厂实施: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66,322股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信息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5.00%股权认购云南铜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均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及上述产品均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第二节 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2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9年1月31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股票简称:云南铜业

股票代码:00087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1月31日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19年1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情况如下:

注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迪庆州投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限售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注2:上市流通日如遇非交易日则自动顺延。

四、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云铜集团持有公司63,746.9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
本次发行完成后,云铜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7.5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8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对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均将大幅度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盈利能力大幅增加,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在我国铜供应存在较大产消(产量与消费量)缺口的背景下,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迪庆有色50.01%股权、东南铜业铜冶炼基地项目、滇中有色10万吨粗铜/年、30万吨硫酸/年完善项目,为公司提高铜精矿自给率、完善业务布局和提升冶炼工艺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良好,项目完成后,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收益,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及运营,其所产生的收益将会逐步增加,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将逐步提升。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铜采选业务将有所增加,铜冶炼业务规模也将得到提高,公司最终销售的产品仍基本不变。
总体来看,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大幅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后续发展空间,为公司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保证。

(四)对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受到影响。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云铜集团持有公司63,746.9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
本次发行完成后,云铜集团持有公司37.5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五)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将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同业竞争情况

云铜集团控股子公司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从事铜矿采选、冶炼业务,与云南铜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云铜集团控股子公司拉萨天利矿业有限公司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及矿产品开发业务,拥有4个铜钼矿探矿权;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拥有4个铜矿探矿权。
上述云铜集团子公司探矿权目前尚处于前期勘探阶段,根据目前勘探结果,不具备经济开采价值。
云南楚雄思远投资有限公司、磨憨光明采选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亏损严重已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正在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香格里拉市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弥渡县九顶山矿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三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铜矿相关采矿权或探矿权资源量较小或品位偏低,不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目前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铜回收、冶炼及再生铜电解业务,现已停产,目前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2011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

2011年2月28日,控股股东云铜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与云南铜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云南铜业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已将与电解铜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部分矿山资产投入云南铜业;本公司所拥有的其它与铜相关的资产或股权在具备条件后,将择机以适当的方式注入云南铜业,逐步实现铜类业务整体上市。

3、本公司目前生产的铜原料将优先销售给云南铜业,并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
在未取得云南铜业同意的前提下,本公司自产铜原料将不会对外销售。

4、本公司控制的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清远”)目前尚处于筹建期,投产后主要从事废铜回收、冶炼及再生铜电解业务,一期计划再生铜电解生产能力10万吨。
本公司承诺在广东清远投产后且具备相对稳定盈利能力后择机注入云南铜业。
注入前将采取委托加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避免与云南铜业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5、本公司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云南铜业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在云南铜业提出要求时,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前提下,本公司将出让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云南铜业优先购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2)2014年《关于完善资产注入和同业竞争的承诺》

因上述承诺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2014年6月1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及经2014年6月30日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善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两项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云铜集团就上述承诺完善如下:

“(一)承诺一

云铜集团确定将云南铜业作为云铜集团铜矿采选、冶炼及加工业务的整合平台。
云铜集团将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云南铜业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进行整合,避免与云南铜业的同业竞争,促进云南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云铜集团将相关铜矿资产注入云南铜业的措施及时间安排明确如下:

1、在本年内启动将云铜集团所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入条件的前提下,在云铜集团所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启动将云铜集团所持有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

3、除上述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之外,在云铜集团下属的与铜业务相关的其他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有利于提升云南铜业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入条件的前提下,云铜集团承诺在云铜集团所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启动将云铜集团所持有的该等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

(二)承诺二

云铜集团控股的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停产,云铜集团将采取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广东清远股权或依法对广东清远进行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以避免与云南铜业发生同业竞争。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云铜集团持有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迪庆有色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其中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迪庆有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有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

(3)2016年《关于进一步完善资产注入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根据2014年上述承诺,云铜集团于2014年内启动将所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并在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完成之日一年内,启动将所持有的迪庆有色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截至目前云铜集团一直在推动该股权注入事宜。
由于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土地、房产等资产问题较为复杂,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且该资产注入事宜尚需与各方进一步沟通,为完善资产注入及云铜集团与云南铜业同业竞争事宜,2016年10月28日,控股股东云铜集团出具《关于进一步完善资产注入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入条件的前提下,于本年内启动将持有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入条件的前提下,在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启动将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

三、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入条件的前提下,于本年内启动将中国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铝云铜资源有限公司控股权对外转让工作,并在中铝云铜资源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一年内,启动将所持有中国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云南铜业的工作。

四、除上述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外,在本公司下属的云南楚雄思远投资有限公司等与铜业务相关的其他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有利于提升云南铜业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入条件的前提下,在完成将所持有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云南铜业完成之日五年内,启动将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子公司注入云南铜业的工作。

五、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云南铜业控股股东期间,除以上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云南铜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或协助云南铜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云南铜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云南铜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六、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本公司知悉任何与云南铜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云南铜业。
如果云南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决定接受从事有关的新业务的机会,本公司承诺将该新业务机会以公平合理条款让与云南铜业。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的,云南铜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七、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云南铜业控股股东期间,如云南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云南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与云南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注入到云南铜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委托给云南铜业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八、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云南铜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其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该承诺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迪庆有色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履行上述相关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3、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涉及与云铜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保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为规范云铜集团与云南铜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云铜集团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针对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云南铜业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云南铜业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云南铜业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云南铜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云南铜业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5、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云南铜业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云南铜业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铜业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以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全文。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数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第六节 中介机构及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全程参与了云南铜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股东大会等有效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董事会已取得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的授权;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终获配对象属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的,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云南铜业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云南铜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电话:0871-63106732

传真:0871-63106735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

电话:010-85136360

传真:010-65608450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行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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