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了“不禁不入”,这意味着什么?除强制标准和法律禁止外,政策原则上取消了许可证和审批,对企业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承诺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这里开展业务;
第二、全岛关闭后,除极少数商品外,没有进口关税,可以说99%的商品都是零关税;
第三,从现在起至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减税,这意味着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都为15%;无论您是老板还是员工,无论您的工资/奖金或业务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不超过15%,所有进口货物均免征增值税、关税、消费税

详细来看,2025年前在海南省申请注册鼓励类的产业企业并确定1个实际性经营,减征15%征缴所得税。2035年前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内注册公司并确定实际性经营,减征15%征缴企业的所得税率。
通过比较看到,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某些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公司,满足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中西部地区、广东横琴、福建平潭、前海自贸区等地方鼓励类产业企业,能够享有到15%的征收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行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有10%的征收率。
“零关税”这方面,除绝少数产品以外,别的产品都无进口税,企业经营用车辆、游船等交通工具零关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制造的含进口料件但在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税。
海南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
海南注册公司名称要求如下:
1、注册公司名称要求的名称结构
公司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公司名称行业描述公司类型四部分组成。
2、注册公司名称要求的行政区划
注册公司时,无论是省会还是直辖市,都可以选择行政区划,对公司未来的税收没有影响。
3、海南注册公司名称要求公司名称
a、文字和发音不能重复;
b、字号中的短语不能重复;
c、不能使用保护字号;
d、一般建议多加几个字号,同时尽量独特。
4、注册公司名称要求的行业
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描述,根据主要的公司经营范围来确定,一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能很多项,但一般有一两项核心业务,可以把这个业务体现在公司名称中。
5、公司类型
中国的公司类型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中国的公司大多属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6、公司名称不得超过经营范围
公司名称不应当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注册海南公司名称构成形式有哪些?
1、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号+组织形式;如:海南一心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2、字号+(行政区划)+行业号+组织形式;如:一心国际(海南)传媒有限公司。
3、字号+行业号+行政区划+组织形式;如:一心国际传媒海南有限公司。
字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行业号:产品名称或行业名称等;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来使用;
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如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股份公司等。
海南公司起名注意事项!
!
!
1、建议起名时尽量选用两个字,减少查名时间,增加通过率;
2、建议不要起大众化、通俗化、常见的名字,要起有个性、有特点的名字,以免导致高频率词、高重名率,增加核名通过率;
3、数字不能出现在字号里,“十”“百”“千”“万”“亿”等也不能出现在字号里,此类同样属于数字。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申请核准?
1、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2、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它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哪些公司可以在名称冠以“海南”或“海南省”字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
2、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林牧渔类企业、经济鉴证类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它类社会中介机构;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近3年中一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持有驰(著)名商标;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鉴定,开发的新产品属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省政府批准设立;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冠省名: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6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的。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使用“海南”字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的;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的。
6、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