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罗县公租房申请工作的公告
发布啦!
符合条件的博罗街坊

赶紧申请起来
毕竟公租房肯定比在外租房划算
申请指南已备好
一起来看
关于开展博罗县公租房申请工作的公告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将开展博罗县四季嘉园64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罗县四季嘉园公共租赁住房位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惠博大道四季嘉园二期1号楼
二、待分配的房源及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户型:二室一厅,面积67.61~70㎡,共57套;一室一厅,面积53.77㎡,共7套。租金为每月6.5元/㎡,物业管理费每月2.2元/㎡,公摊的水费、电费(按实际每月产生的公摊费)。
三、公租房申请时间第一批配租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8日。后续根据房屋租赁情况再定。
四、公租房申请资格及申请流程(一)申请对象
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原则上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指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的家庭和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县城镇(罗阳街道、龙溪街道)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县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在户籍所在地区域内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本县所属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县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2.在本县城镇(罗阳街道、龙溪街道)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县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跨区域申请公租房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县城镇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2)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县无房产。
(二)申请流程
1.持有博罗县《低保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单亲母亲、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普通博罗县城镇户籍(罗阳街道、龙溪街道):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E厅14号窗口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领取《博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并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审核并盖章→街道办审核并盖章→县民政局审核并盖章→带齐所需申请的资料和《博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到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E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博罗县住房保障部审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终审→公示→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抽选房号→缴交房屋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入住。
2.非博罗县城镇户籍(异地务工)无住房补助的家庭:
带齐所需申请资料到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E厅14号窗口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领取《博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并如实填写→博罗县住房保障部审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终审→公示→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抽选房号→缴交房屋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入住。
(三)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性质页及人员信息页。);
3.申请人的结婚证、其他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
4.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在博罗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到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大厅查询);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
6.救助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限博罗县城镇户籍人员,到罗阳街道办出具);
7.社保证明(需连续缴交满三个月以上,非博罗县城镇户籍异地务工人员出具);
8.劳动合同(工作连续满三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博罗县城,无固定期限合同需增加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非博罗县城镇户籍异地务工人员出具)。
五、递交申请时不分先后顺序,获得保障资格家庭的选房以抽选房号结果为准如有疑问,请与我局住房保障部或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2-6208633、6299305,办公时间为周一至五8:30-12:00,14:00-17:30。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