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报?
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中,个人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创新能力强,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具体申报条件是什么?

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近三年已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近一年已按规定在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备下列八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前四项中必须具备一项),可申报工程师:
(一)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或市级以上新产品的主要设计者(排名前三);或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
(二)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五)近五年取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或取得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或开发的新产品中被省级部门验收三项以上的。
(三)担任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三年以上的;或省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核心人员、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培养人员、市133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委员。
(四)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或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5年;或取得技师证书满3年,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0年。
(五)市级重点骨干企业书面下达的设计、工艺、试验、科研等重点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主要贡献者。
(六)近五年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为企业贡献年产值达1000万人民币以上,或为企业直接节约生产成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七)主持的项目或技术产品通过市级以上工业新产品鉴定,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参与起草、编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为主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并颁布实施的;
(八)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且指导培养初级技术人员成效显著,并得到本专业三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或专业组织推荐的。
单位怎么推荐?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者的姓名、简历、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
(二)单位推荐。由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重点考核申报人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业绩能力、成果贡献等,并需附150字左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按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推荐专家的签名。
(三)审核上报。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盖章后方能上报。
材料如何报送?
(一)网上申报。申报对象登录“义乌市人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http://122.226.66.211:8001/gwyks)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职称评审”、“新建申报材料”,填写相应内容。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个人照片等材料,其中综合表需先下载填写完整后以pdf格式上传。相关表格可在系统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填写完整后提交申报,并打印评审表。
(二)纸质材料报送。将打印后的评审表一式3份、综合表一式5份与其他材料于2018年10月31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逾期将不予接收材料。申报人员相关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联系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10楼1005室
联系电话:8553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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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