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1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两年内(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8. 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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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