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鼓励市民群众高质量报送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促进形成全民共治格局,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奖励实施办法。
一、运行受理范围

市民通过“临沂城管市民通” APP 上传的,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区域,即中环以内(西至西中环,东至联邦路,北至长春路,南至龙潭路-罗程路-柳工路)和高铁片区城市主次干道墙到墙(或绿化带边缘到绿化带边缘)、公园、广场及其它市政管理区域(生活小区、单位内部等封闭管理区域,新建、改造、扩建区域,及正在施工中区域暂不列入)的城市管理问题。
二、上报内容
(一)环境卫生类。指城区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及附属设施,出现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二)园林绿化类。指运行区域内园林绿化及绿化附属设施出现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三)道路桥梁管理类。指城市桥梁、道路及附属设施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四)市政公用设施类。指各类井盖、路灯、线杆、护栏等破损严重,影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五)交通设施类。指交通护栏、指示牌、公交设施等破损严重,影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六)突发事件类。指管道爆管、道路塌陷、排水管道堵塞等城市管理突发问题。
(七)市容秩序类。指公共场所、沿街商铺周围相关的城市管理问题。
(八)施工管理类。指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有关问题。
三、上报要求
(一)市民按照市民有奖举报问题类型和标准进行选择上报。
(二)市民反映问题必须要真实准确,上报问题时须现场拍摄上传 2 张(含)以上近景、远景图片,近景图片要与反映问题相符,体现问题实际现状,如井盖类问题要拍清井盖标识或井内状况;远景图片要能同时反映出举报问题和周边道路、绿化或建(构)筑物等参照物。
(三)市民反映问题必须要填写完整信息,一是对反映问题进行详细描述,能最大程度的说明标识或权属,如井盖标识或井内状况。二是按照地址描述模版,描述清楚问题位置:路与路交叉口向方向米路侧。
四、不予奖励情形
(一)举报人未实名认证,注册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三者不统一、不唯一,注册信息重复的。
(二)供暖质量、市场管理、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噪音污染、违规养犬和个人利益矛盾等不在“临沂城管市民通” 受理范围的。
(三)举报问题图片不清晰无法辨认,缺少远景、近景图片,近景图片与描述问题不相符,远景图片不能同时反映出举报问题和周边明显参照物的,不能有效体现上报问题现状。
(四)举报问题轻微,翻拍历史图片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失去时效性的。
(五)举报问题已在平台立案或处于时限内处置过程中的。
(六)经处置部门或者监督员核实问题不属实的。
(七)虚假信息、人为制造、翻拍影像或其他恶意投诉等问题。
(八)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列入上访类的问题。
(九)对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举报的。
(十)举报问题已列入新建、改造、扩建项目或正在施工中的。
(十一)响应活跃便民经济有关精神,取消市容秩序类问题的上报奖励,符合受理标准的有关案件派发相关单位处置。
(十二)由市民监督举报中心研判认定的,不在奖励范围的其它情形。
五、奖励方式和标准
(一)举报人实名举报且愿意领取奖励金的,给予奖励。
(二)经市民监督举报中心审核确认有效的,由奖励支付中心按照每件 2 元的标准统一发放,每个账号当月奖励金累计不超
过 200 元,每月上限奖励 5000 个有效案件,根据用户有效案件的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界定,先举报的市民获得奖励。每月奖励金发放总额上限 10000 元,当月奖励金按限额发放完毕后,不再进行奖励。
(三)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题有奖上报活动,对实名参与且愿意领取奖励金的,按照《“临沂城管市民通” APP专题上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奖励金通过用户实名银行卡转账方式兑现。
六、奖励金发放程序
(一)奖励审批程序。根据奖励标准对市民上报数据进行周期性汇总统计,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
(二)奖励发放程序。由市民奖励支付中心按照审批情况,择期(遇有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和“临沂城管市民通”APP 发布奖励公示,公示结束复审后陆续进行发放。
七、审核管理
(一)因特殊原因未能一次性成功领取的奖励,由奖励支付中心统计、审核确认后重新发放。因绑定信息不属实等用户个人原因造成银行无法转账成功的,择期重新发放;累计超过两次仍不具备发放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
(二)上报人应对上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使用多个账号反复上报同一问题,借上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人为造假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金,视情况注销账号,并在媒体实名公布,同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完善和宣传解释工作。
本办法执行有效期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31日止。
附件:1. “临沂城管市民通” APP 运行范围示意图
2.“临沂城管市民通”APP 上报问题类型及标准
附件 1
“临沂城管市民通”APP 运行范围示意图
附件 2
“临沂城管市民通”APP 上报问题类型及标准
类 别
具体类型
问题标准
备 注
生活垃圾、渣土垃圾、装修垃圾(大于 1
环境卫生类问题受理时
(一)
暴露垃圾
间为早 8:00—晚 18:
㎡),河道漂浮垃圾(大于 1
㎡)
环境卫
00。秋冬季落叶、即时
生类
垃圾箱(桶)问题
垃圾箱(桶)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性积雪等季节性问题不
列入上报范围。
(二)
绿化树木问题
绿化树木倒伏、行道树大型枝干断垂等具
有安全隐患的问题
园林绿
水域附属设施
河堤、观景平台、水域栏杆等设施破损严
化类
重,存在安全隐患
桥梁设施破损
跨河桥、天桥、下穿通道的桥墩、桥面、
台阶、栏杆等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三)
30 米内 2 处(含)以上
道路桥
路面破损
路面破损大于 1 ㎡,坑洞超过 5cm
的要并案上报。
梁类
路沿石破损
路沿石连续缺失、倒伏,存在安全隐患
井盖问题
井盖缺失、破损面积超过 30%、移位大于
绿地内井盖破损、移位、
15cm 存在安全隐患
沉陷或凸出问题不列入
线杆问题
通讯、电力等线杆设施倒伏、破损严重,
(四)
存在安全隐患
市政公
整个路段、集中区域内
用设施
路灯、景观灯存在严重破损、单灯缺亮(影
存在的路灯、景观灯不
类
亮问题,要并作一个案
照明设施问题
响整体照明功能)、灯杆倒伏或倾斜严重
件进行上报。节能减排
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调整的半夜灯问题不列
入上报范围。
—8—
交通护栏问题
交通护栏、隔离柱(墩)倒伏、破损严重,
存在安全隐患
(五)
交通指示牌、路名牌等严重破损,影响正
交通设
交通标示牌问题
常使用
施类
公交站亭(牌)问
公交站亭(牌)严重破损,影响正常使用
题
管道爆管
供水、供暖、燃气管道破裂
(六)
道路塌陷
路面塌陷造成路面坑洞,造成通行安全
突发事
排水管道堵塞,造成大面积(大于 5 ㎡)
件类
排水管道堵塞
污水外溢
游商小贩占用市政道路经营点位 3 处(含)
占道经营
以上,或经营面积超过 10 ㎡(含),存在
影响道路交通、噪音扰民现象,给周边环
境造成严重污染。
同一路段(同一区域)
经营物品违规大量店外摆放或出店经营,
存在多处占道经营、店
外经营的,需并作 1 个
(七)
店外经营
存在影响通行、嗓音扰民现象,给周边环
市容秩
境造成严重污染
案件上报,图片可上传
序类
多张。
乱贴乱画
擅自涂刷、张贴 3 处(含)及以上或面积
对于重复上报的,立案
约 A4 纸张大小及以上野广告
时并做 1 处问题。
宣传广告
公益宣传广告破损严重、违规占用市政道
路设置户外宣传广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八)
工地围挡及围挡广告连续大面积破损,存
围挡及围挡广告缺失问
施工管
工地围挡
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题,不列入上报范围
理类
(临沂市城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