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住房,因此,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开发企业只允许有项目建设成本加3%的微利。由新乡市百汇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新辉家园经济适用房销售房价却高达4090元/㎡。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与新辉家园同期开发的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银河小区”二期销售均价仅为3189.54元/㎡,每平方米比新乡市新辉家园经济适用房低了900元。难道新乡市的开发建设成本比副中心城市洛阳市还要高?究竟有什么原因?据我们深入调查,造成“新辉家园”经适房销售均价高达4090元/㎡的原因在于:新乡百汇地置业有限公司在新政阅【2019】22号会议纪要(附件一)要求进行第三方机构房价评估时,通过提供虚假施工合同等造假行为,将该项目建设施工成本增大,从而造成新辉家园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均价达到了4090元/㎡的全国经适房最高价。在进行第三方评估时的评估费用由新乡百汇地置业抽取并支付评估费用,第三方评估机构难免会受到开发公司的影响,且有失公允。新乡百汇地公司这种虚高房价的行为,使每个低收入家庭购房户每套房子高多付出七、八万元,极大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负担,同时核定房价成本时将地下车库核进成本,销售时却将车位单独销售售价高达15万元,本该开发企业承担的成本,却让广大贫困购房户承担,导致符合条件的购房户迟迟不交房款,致使经济适用房不但不经济还成为了问题楼盘。新乡百汇地置业公司一再对外宣称房价都是经过牧野区建设局审核批准的,此预售价格不是最终售价最后还要多退少补。为达到增大成本的目的,新乡百汇地公司专门让总包单位新乡市一建专为其成立了牧野分公司,百汇地公司总经理田鲁任新乡市一建牧野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其随意虚开发票、增加施工成本,同时通过建筑公司抽逃预售监管资金。新辉家园经适房一期总销售收入1.4个亿,开发企业通过其掌握的牧野分公司支付给一期实际施工方紧紧7000万余万元的工程款,剩余的预售资金在新乡市牧野区建设局监管下提取的分文未剩,造成一期工程延期一年多对还未交付。在一期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开发公司反而鼓动购房业主到市政府上访目的就是绑架政府制造舆论,谎称他们的房子新乡的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不多了,让市政府同意给其经济适用房放松购买者资格条件。果不其然,在百汇地公司强大的运作能力下,牧野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对我们反映的百汇地公司抽逃预售资金的问题视而不见,反而弄虚作假给市建设局、市政府打报告称百汇地公司不存在预售资金挪用情况,各种汇报致使市政府化解问题楼盘领导小组作出决定,放开新辉家园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资格条件,在新乡百汇地置业公司的一步步操作下新辉家园经济使用房变相成为了商品开发房,这恐怕与国家进行经适房建设的初衷和政策严重的相悖,还请新乡市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多重视此问题。我们有证据足以证明造成新辉家园经济适用房一期停工及延期交房的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公司新乡百汇地置业弄虚作假致使房价过高,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承担不起,而不是没有人购买;同时将一期的预售监管资金违规提取并抽逃,不支付给实际施工方工程款。我们认为新乡市房屋征收安置和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在没有认真调查以上问题的情况下,做的出[2023]18号会议纪要放开新辉家园经适房购买者资格条件,是不严谨的,是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是对新乡市低收入家庭购买者不负责任的,还请领导小组多做调查,再作出决定。恳请新乡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新乡百汇地置业公司提供虚假施工合同增大项目建设成本、预售监管资金被开发商抽逃等问题进行查处,监督“新辉家园”经适房建设成本及销售价格重新核查,追回被抽逃的预售监管资金,以保证一期工程的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