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6月15日18:00-6月20日18:00。
宝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见习基地。
1、在沪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2、持有本市户籍,非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3、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注:本科三年级指本年度9月份开学后属于本科三年级的在读大学生,以此类推)
自2021年7月1日起,其中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自2021年9月1日起,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给予见习大学生当年度上海最低月工资标准予以补贴。
1、见习基地和见习大学生双向选择,且每名见习大学生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截止6月20日18时前,将完成见习生资格审核和简历推荐工作;
3、在线报名结束后至25日前18时前,见习单位将安排见习面试等工作,请大学生手机等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4、确定参加见习的学生,请按照见习单位要求,于7月1日前向单位递交相关材料;
5、本次见习申请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政策咨询:56103450;
系统操作咨询:36516888-8523、18321393261。
资料: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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