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价差汇总
全国7月峰谷价差情况如下:
各省市中,除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江西、宁夏、青海和云南8个省市外,其余省市均执行尖峰电价,其中新疆和内蒙古东部也将在7月执行深谷电价。

单一制电价中:
23个省市峰谷价差增加,增幅最大省市为广东省(珠三角五市),峰谷价差增加0.31元/kWh。另外,5个省市峰谷价差降低,降幅最大省市为青海省,下降约0.04元/kWh。
广东省(珠三角五市)在7月峰谷价价差最高,为1.27元/kWh。
两部制电价中:
24个省市峰谷价差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省市为上海市(大工业),峰谷价差增加0.51元/kWh。另外,5个省市峰谷价差降低,降幅最大省市仍为青海省,下降约0.04元/kWh。
上海市(大工业)在7月峰谷价价差最高,为1.26元/kWh。
具体价差变化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最大峰谷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可视为初步具备经济性,单一制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有16个,两部制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有17个。各省价差具体价差如下图所示:
分时电价调整汇总
据EESA统计,近期两个省市计划对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甘肃与陕西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相关附件:各省7月代理工商业购电电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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