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软件运行中出现任何故障,软件公司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万元。软件公司开发软件出现bug,责任应由谁承担?甲方认为,将软件外包给你们做是理所当然的,你们应该对软件运行负责,毕竟我们支付了开发费用。软件公司认为,我们只赚了少量的钱,而运营盈利都是由甲方获得的,因此让我们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在软件公司的角度来看,这种不平等的条约频繁出现,主要是因为各方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客户认为,抖音、淘宝等软件运行流畅,没有任何问题,但他们不知道这些主流软件背后有几千人、几栋楼、日夜维护。
同样,软件公司也不了解甲方客户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本,他们需要承担推广市场的全部身家,这是一个重要的责任。我认为,责任应由双方的合同约定决定,双方的合同是保障甲方的运营还是完成项目后就结束,最终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软件公司应该具体说明维护和细节,这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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