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杭州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10 号)规定条件的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的均可申报。
1.支持企业做优做精:需满足自本政策发布后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2.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申报“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的,2022年移动APP(游戏除外)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有软件著作权。
3.鼓励开拓应用市场:申报企业已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拥有实际经营场地,能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规划、实施、运行和升级维护等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每年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向中的一种申报评定,已获评市级优质数字工程服务商的企业不得再次参与其他类型的评定。
生产制造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控制软件、生产执行软件、智能物流仓储、设备物联(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数据采集盒子及边缘计算)、工业感知系统、生产制造系统等服务商。
经营管理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设计及产品管理软件、办公软件、财税软件、企业资源管理软件、客户管理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据底座及中台、商业智能模型/软件、数据管理及交易服务、经营管理软件等服务商。
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包括提供行业资讯及交易、组织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等平台的运营商。
4.培育创新平台:申报建设“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的,平台需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创新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且由链主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链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
二
企业申报
1.企业线上填写《2023年<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表》。
2.相关证明材料
(1)软件企业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22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③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⑤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详见线上模板)及近三年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凭证(含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需至少提供一个软件产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委托开发和服务的合同)
⑥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在汇算清缴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
⑦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⑧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包括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表,详见线上模板)
⑨IS0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政策条款相关证明材料
①支持企业做优做精:获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相关凭证
②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移动APP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移动互联网APP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③鼓励开拓应用市场:2023年杭州市优质制造业数字工程服务商申报书(详见线上模板)
④培育创新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①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②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
其他
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第二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将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式3份)报送至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政府大楼2楼1236办公室,同时将填写好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Word可编辑版以及申报材料PDF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58619332@qq.com。
四
联系方式
杭州市经信局:85257163
滨江区经信局:89520458
五
附件
附件:2023年杭州市软件产业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请在链接中打开:https://mp.weixin.qq.com/s/CCpE3ZLAwK76yRlpo4ajIg)
滨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