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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更有安全保障?(安邦趋利执法吴某企业家)

神尊大人 2024-10-30 16:14: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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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老百姓如果进不了体制,或者公务员离开体制下海,就业、创业时应如何选择行业、领域,才更有安全保障?今天讲讲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王大路对达康书记说了一句经典台词:“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这里的企业家,特指民营企业家。
有关方面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仅3.7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8年。
不仅企业的生命周期短,能做强做大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
我认为,中国企业家只懂经济是不行的,还必须懂政治、懂历史、懂文化、懂心理,要很懂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掌握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精髓,才能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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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下海两年后,根据自己和身边人的经验体会,我写过一篇文章《读懂底层逻辑,源头预防风险——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发表在微信公众号上。
在文章中我写道:

【了解刑事风险产生的底层逻辑后,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我从5个角度来分析,每个角度用两个关键词来概括:一是金融、实业,即选择业务方向时,尽可能“脱虚向实”,做实业安全,做金融危险;二是垄断、创新,即选择经营模式时,尽可能“科技强国”,搞创新安全,搞垄断危险;三是暴利、保本,即选择利润水平时,尽可能“保本微利”,暴利危险,保本安全;四是高调、沉稳,即选择处事方式时,尽可能“沉默是金”,高调危险,沉稳安全;五是了事、事了,即选择应对方案时,尽可能“釜底抽薪”,了事有隐患,事了才安全。
五个“锦囊”,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如果一开始就从长计议、趋利避害,就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一生平安。

而后,我举了两个案例,分别是安邦保险吴某晖集资诈骗案和顾某军再审部分改判无罪案:

【一是安邦保险吴某晖集资诈骗案。
吴某晖以虚假名义将部分超募保费转移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百余家公司,用于其个人归还公司债务、投资经营、向安邦集团增资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亿余元。
吴某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安邦财险保费资金100亿元。
2018年5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某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吴某晖不服一审判决,提起无罪上诉。
上海高院维持原判。
2019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沪01执1095号之二十六《执行裁定书》对吴某晖没收财产人民币105亿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52.5亿元及其孳息,并确定了没收、追缴的财产范围。
吃进去的,连本带息都要吐出来。
否则全国人民不解狠。
吴某晖和他的安邦帝国,原意是想“治国安邦”,如今彻底梦碎,安邦保险已改组为“大家保险”。
此案宣示:民营企业家营造金融帝国,渴望治国安邦的历史,已经结束。

二是顾雏军再审部分改判无罪案。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集团创始人。
2005年5月,格林柯尔涉嫌挪用科龙电器资金,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年7月,包括顾雏军在内的数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2008年1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80万元。
宣判后,顾雏军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9月14日,被提前从牢中释放的前格林柯尔集团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局主席顾某军召集了一场发布会。
会上,顾某军头戴白纸做成的高高的帽子,上面写着“草民完全无罪”字样。
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顾某军以挪用资金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顾雏军毕竟是搞实业的,很辛苦又赚不了大钱,比较令人同情,所以对他的案件予以重审,纠正错误的判决,以鼓励大家去搞实业。
而对于那些搞金融的,不仅往死里判刑、追赃,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再审改判无罪的机会。

最近中植集团旗下的理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更是让人唏嘘不已。
运营了十多年,且已经做到了头部企业的理财公司,其业务竟然是违法犯罪的,不仅管理者被查办,连普通员工都得退赃。
多少法律人栽了,甚至最资深的刑事审判专家都未能识别出来,真是防不胜防啊!

前些天,一位老领导了解到我从事的诉前案件调解业务并不赚钱时,很不解地问我为什么要做这项业务,当时我就告诉他,是为了安全。
如果从事赚大钱的行业或者项目,比如财富管理、房地产开发等,现在基本上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好多人连自由可能都难以保障了。

陆凤阳律师《趋利性执法成为民企噩梦,企业家该何去何从?》一文,读后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

作者分析道:虽然国家为了保护民营企业出台《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个规定。
但由于多地政府都没钱了,异地趋利性执法的现象变得极其普遍。
这已对民营企业形成了致命性的打击,在高管及实际控制人涉案调查后,公司往往面临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
因为公安机关所采取的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将直接切断企业自身的资金运转,触发资金链的断裂,最终导致企业将面临破产、员工大量失业,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于是乎,企业纷纷垮掉,企业家排队进看守所,欲哭无泪、任人宰割,继而身败名裂,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这也是近期部分民营企业家选择移民的原因。

是的,只要经济继续下行,财政收入继续下降,趋利性执法估计会越来越严重。
因为,执法人员也要吃饭过日子,而且还想过好日子。
他们趋利执法能找谁?当然首先找有钱的企业或者个体户了。

如何避免成为趋利性执法的首选对象,这是所有创业者、企业家都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所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就是将执法司法机关变成自己的客户,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甚至帮他们排忧解难。
让他们清楚,我们赚的是辛苦钱,而且有了我们的服务,他们就不用再干杂事琐事、脏活累活了。

我下海后参与创办的实体,不管是法律科技公司、法治传播公司还是诉前调解中心,都是为执法司法机关服务的。
干我们这行,赚钱虽少,也很辛苦,但总体上更安全、更长远。

因此,我常常对其他企业家笑称,虽然赚钱不如你们,但我们的安全性远远大于你们。
不管谁主政,打击折腾民营企业都有一个度,不可能再像五六十年代一样,一下子打掉所有民营企业。
打到一半,甚至打掉三分之一时,经济衰退、大量失业等严重后果必将出现,社会就开始不稳,甚至政权都有可能不保了。
这时,他们肯定就会及时收手,甚至调整政策。
你们可以看看,这些年打击整治的行业、领域,只要出现严重后果时,必然停止打压,甚至掉头扶持。
毕竟,主政者也知道,如果经济不行,没有钱了,其他事情都不好办。
一旦发现真的错了,他们也是会改的。
但对于已经被整治的企业,垮就垮了,难以复活;对于已经被打击的个人,判都判了,难以纠错。
对于尚未被整治的企业、打击的个人,就是幸运地躲过了风头、避免了伤亡。

因此,不管何时创业、到哪创业,尽量选不可能首先被打击整治的行业、领域。
哪些行业、领域容易成为当局首选的打击整治对象?不同时期标准不太一样,但有一个总的原则,只要是能赚快钱、赚大钱的行业、领域,比如金融、房地产、教培、演艺、直播等行业、领域都有可能首先成为被打击整治的对象。
已经快速赚到大钱的,都可能首先被盯上。
现实中也是,首富基本上没有好下场,一波一波的人会来找麻烦。
除非跑得快,否则迟早都会死得很难看。

对于下海的公务员,如果创业,安全性应当放在第一位,至于哪些行业领域更安全,你们见多识广,肯定有自己的认知。
如果有需要,也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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