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朋友的软件公司,收到了税局的风险评估通知书,向我求助,看了他们2022年的利润表,让我惊掉了下巴,利润表上营业收入700多万,营业成本4000多元,研发费用600多万,你没看错,毛利率约为99.99%,看起来是这个世界上吸金能力最强的公司,也是这个世界上研发投入强度最高的公司,没有之一,研发投入强度高达85%左右,翻看华为的研发投入强度也仅有25%。也许另一个华为在江苏正冉冉升起!
再和软件公司老板访谈得知:他们的主营业务是软件外包,将公司的软件开发人员外派到客户现场从事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按照人员的职级和工作时间两个维度结算软件开发费,几乎所有的员工都是技术属性的软件开发人员。代账公司仅凭借这个关键信息,将所有软件开发人员的薪酬成本都计入了研发费用,才导致了上述惨案,招来了税局的风险通知书,如果税局没有任何表示,我倒对税局的风险评估系统挺失望的!
上面的代账会计显然没有理解营业成本和研发费用的会计科目的核算逻辑,更重要的是没有一点职业判断能力,再次印证了我前面发文的言论:代账行业是这个行业最为扭曲的行业之一。

成本: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产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支出,包括人工成本、原材料、制造费用等。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了直接收入。
研发费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时所产生的费用,能否给企业带来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上述案例中,外派到客户现场的软件开发人员,客户按照这些人员的职级和工作时间给予了对应收入,属于提供软件开发服务产生的直接支出,应该列支到营业成本中。
只有未外派到客户现场,自行立项研发项目,组织人员进行研发软件产品,在立项时,尚未有明确的客户,只是公司基于产品创新和未来潜在市场的需要,能否给企业带来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应该列支到研发费用中。
可笑的是,我将这些思路反馈给代账会计后,他们还振振有词的回复:软件公司的老板告诉他公司的技术人员都是软件开发人员,所以都计入了研发费用,并进行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肯定没错啊!
一阵苦笑,并伴有喃喃自语:无知者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