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排名链接 » 滁州住房公积金还贷日期、方式有变(核算借款人还款商业银行实行)

滁州住房公积金还贷日期、方式有变(核算借款人还款商业银行实行)

神尊大人 2024-11-05 13:26:40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实行贷款自主核算日程安排

◈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从2019年10月前实行自主核算。

◈委托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从2019年11月起实行自主核算。

滁州住房公积金还贷日期、方式有变(核算借款人还款商业银行实行) 排名链接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委托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皖东农村商业银行、来安农村商业银行、定远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自主核算。

◈委托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拟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核算(届时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个人发送的提醒短信为准)。

实行自主核算后住房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日期:每月20日左右。

◈还款方式:先从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再从借款人约定还贷银行卡(折)中扣款。

实行自主核算后相关业务的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款、提高月还款额度(减少还款年限)等业务由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下同)窗口申请。

◈还款银行卡(折)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业务,由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窗口申请。

注意事项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应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约定扣款银行卡(折)存款情况,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还贷款,请在每月15日前保证约定扣款银行卡(折)中有足够存款。

◈借款人如对实行自主核算前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原承办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如对实行自主核算后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信贷科电话:3020365;

信息管理科电话:3022387。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30日

相关文章

CSS内嵌式,美化网页的神奇魔法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页设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CSS(层叠样式表)作为网页设计的灵魂,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中,...

排名链接 2024-12-28 阅读0 评论0

C语言编程中的小红旗,代码之美与调试之妙

在计算机编程的世界里,代码如同音符,调试则如同演奏。C语言作为一种经典的编程语言,以其简洁、高效、灵活的特性,深受程序员喜爱。而在...

排名链接 2024-12-28 阅读0 评论0

GLSR语言,未来编程的先锋力量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编程语言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众多编程语言中,GLSR语言凭借其独特的优势,逐渐成为未来编程的先...

排名链接 2024-12-28 阅读0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