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我们一起惩恶扬善、除暴安良
实现儿时的警察梦吗?
想和我们一起守护平安大竹的美丽家园

用脚步丈量每条街道的距离吗?
想和我们一起肝胆相照
在危难关头风雨同舟吗?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机会来了
大竹公安又开始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啦!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本次招聘人数为40名,其中文职辅警5名(限女性),勤务辅警35名(限男性)。
工作职责
(一)文职辅警的岗位职责。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下列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1.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二)勤务辅警的岗位职责。勤务辅助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下列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5.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6.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7.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
8.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9.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4月8日至2001年4月7日期间出生的)。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中共党员或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持B1型驾照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持A型驾照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重度平跖足,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以下对象优先招聘: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政法类院校毕业人员、有服兵役经历的、持有B1及以上驾照、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
5.在职公安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
6.在计算机、文秘、会计等方面有特长技术并持有相关等级证书的。
(七)禁止报名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大竹县公安局院坝内。
3.岗位设置
注:勤务辅警1岗位限有服兵役经历或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人员报考。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大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后,履行报名手续。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共分4个程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时间在县公安局公示栏公布(“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内容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和时事政治。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2,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研究后可调减开考比例,并面向社会公告。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笔试人员可全部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1]48号)规定组织实施。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中国共产党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人员、有服兵役经历的、持有B1以上驾照、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安民警职工配偶子女、在计算机、文秘、会计等方面有特长技术并持有相关等级证书的为序),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1次。
(四)政审
由大竹县公安局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组织的上岗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原件送县人社局备案。
(二)管理及考核。对招聘的辅警按公益性岗位统一管理,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县公安局每年年终对所聘辅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三)薪酬及待遇。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合格,薪酬按每月1650元执行,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服装、装备、培训等费用由公安局统一解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在招考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接受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筹备组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县公安局公示栏公布(“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到者,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来源:掌上大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