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说给我改成两套公租房,但不愿返还我多交的房租
9月2日,家在礼泉的杨先生向华商-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家共5口人,于2014年在房管所申请了两套公租房,其中一套自己住,一套给儿子住,并于2015年入住新城南郡小区。“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工作人员还让我给儿子开了单身证明等文件,我按照要求提交了文件,房子也申请下来了”杨先生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到2017年的时候,儿子住的那套房变成了柔性房,一年的租金要比公租房多交1000余元,当时我也不在家,妻子就糊里糊涂的按照柔性房的租金交了”杨先生说。2021年,房管所让杨先生退一套公租房,杨先生不同意,便将此事投诉至12345。之后,房管所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一套公租房、一套柔性房,杨先生拒绝了。

“之后,房管所的人让我去房管所,说他们和市上联系了,让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一个东西,就给我再变成两套公租房,但我没写这个东西,因为他们不返还我之前多交的柔性房房租,这事就没谈成”杨先生说。
房管所:杨先生儿子居住的柔性房可继续使用
9月2日下午,联系到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其介绍到,柔性退出是指收入已超过准入线但仍存在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以按照市场价格租住公租房,直到其退出,柔性房并没有具体的退出时间限制。
对此事,他回应称,本来杨先生家应该退出一套房的,但由于杨先生家较为困难,所以杨先生儿子住的房改成柔性房可以继续使用,直至退出。当然,杨先生儿子如果成婚,可以将自己户口从家里迁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退出现在居住的柔性房,重新摇号、分配公租房。
他介绍到,按照相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杨先生申请到两套是因为杨先生家申请了一套,其儿子一人又单独申请了一套,当时是手写的记录,管理并不完善,并没有将信息录入到系统,所以也就没识别出他和儿子是一家人,这才给他们批了两套房。
2017年他们将信息录入系统时发现此情况时,让杨先生退一套公租房,但杨先生不同意,之后由于杨先生家住房困难,所以最后将杨先生儿子住的公租房变成了柔性退出。
最新回复
9月5日,房管所回应:2017年,在年审时,通过省保障房信息平台比对,发现杨先生申请资料中,家庭成员一栏有其儿子相关信息,两人在同一户口本,系同一家庭。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发 〔2011〕4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符合租赁型保障房条件的可依照本办法申请租赁或购买1套保障性住房。礼泉县保障中心要求该家庭退出一套公租房。该家庭反映家庭人口较多,不愿退出杨先生儿子已申请的公租房,多次到我单位及信访部门上访。后经协调,我单位安排人员进行调查,该家庭共有5口人,在县城无固定住房,暂时无法搬出公租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县住建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礼泉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礼政建发[2014]86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按规定调整租金补贴档次,直至不再补贴,实现柔性退出”。县保障中心决定,取消杨先生儿子公租房保障资格,转为柔性退出,按市场租金缴纳房屋租金。我单位柔性退出政策执行有法可依,不存在退还多交租金的情况。
礼泉县公租房在每年的7-9月份实行集中年审,配租户杨先生及其儿子截至目前并未到保障房便民服务大厅进行年审,不存在工作人员让其退出一套公租房的情况。2021年7月,杨先生最早将此事反映至12345平台,我单位工作人员在与其电话沟通后,了解到其儿子未婚,仍未成立新的家庭,建议分户后,按公租房政策落实。8月份我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杨先生再次见面讲解政策,杨先生儿子至今未婚,仍未与其父母进行分户,属一个家庭,第二套房仍不具备享受公租房资格,鉴于该家庭人口较多,继续执行柔性推出政策,按市场租金缴纳租金。待杨先生儿子办理分户后,退出现有住房,重新按程序申请公租房,进入轮候序列,公开摇号后重新分配。杨先生仍拒绝执行以上保障政策,多次到相关部门继续投诉反映此事。
华商报 杨宁 编辑 牛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