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得到App的一名资深用户(累计消费上万元,得到学分848, 学习时间超过3000小时 购买超过120门课程),现在将通过一系列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些购课学习的心得。为大家购课提供一些参考。
这一篇大致概述一下我个人对得到系课程的总体评价。
得到APP课程的研发,我大致认为应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主理人模式阶段
所有得到课程命名都是《XXX的YYY课》或《XXX教YYY》或类似模式,其中“YYY”是课程内容,“XXX”则是老师名字,而得到课程的老师也经常自称自己为“课程主理人”,因此广义来说所有得到课程都是“主理人模式”。但我明确的“主理人模式”是指,这门课的存在必须建立在这个“主理人”的基础之上,没有这个主理人,或者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主理人存在的“某种特点”,这门课也就缺乏出现的可能。
早期得到APP网罗了多名优秀的“主理人”打造了多门具有明显个人特色的,富于“原创性”的课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多名主理人也和得到APP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互相促进发展(部分已经成为年更栏目)。如历经多年《万维钢·精英日课》(已经第四季)、《吴军·硅谷来信》(已经第三季且有多门其他课程)、《熊逸书院》(后续跟进多门课程,并正在进行《讲资治通鉴》这一长期工程)、卓克的一系列科普、科技课程。
当然这个系列也有一些效果并不很好的课程,主理人、得到APP双方受益都不大,不过也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得到的课程内容。
因此也可以看出“主理人模式”的弊端:
第一就是过于依靠“主理人”个人的能力,一旦这种能力并不符合市场口味,课程受欢迎程度就会大大受到影响。当然这也是决定所有课程好坏的根本因素。
在于主理人个人情况的变化对课程影响很大,有时远超过得到APP自己控制范围。比如《罗永浩的创业课》就因为罗永浩个人过于忙碌无法完更(也是得到课程唯一没有完更的);《李笑来·通往财富自由之路》则因为李笑来个人在比特币炒作等原因,遭遇到了重大舆论危机;另外可能是基于合同或者其他外界不明确的原因,包括得到APP第一门课程《雪枫音乐会》在内的多门课程,也因为主理人的离开而已经下架。更重要的在于,由于“主理人模式”或者说“主理人”的特殊性,因此必然面临主理人人选稀缺、节目制作无法标准化等问题,导致这一模式必然无法大量产出。因此得到APP在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后,就进一步到了第二阶段“学科教育模式”。
第二阶段 学科教育模式
人文学科(内容)、社会科学(内容)一定程度上比较适合音频传播。得到APP也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主动参与这类课程的制作,在法律、经济、金融、管理、政治、历史等学科领域,依托大学教授群体,甚至与名校合作的方法,制作了大量课程,并且成功的助推一批大学教授成为“网红”。
与“主理人模式”的“人保活”不同,“学科教育模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活保人”现象。应该说虽然得到APP也能够找到诸如张明楷这样的学界领军人物参与课程制作,但是更多的参与某一门学科课程制作的依然只是学界的中青年骨干,正是通过课程的传播,部分老师出现了“破圈”现象,实现了名利双收的良好效果。不过也必须承认,大多数老师和课程水平有限、热度一般,其原因主要在于两点。
受限于各种限制因素,得到APP能够合作到的老师,处于行业顶尖水平的依然有限,而专业能力高低、授课水平高下、课程制作效果之间又不必然构成因果关系,因此使得一门成功课程的出现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而有意思的是,有些成功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课程,在专业人士的眼里反而错漏百出,也间接影响到了得到APP的社会形象。立足本科水平的学科教育内容自身专业性、复杂性,也很难只通过几十至几百讲课程(每讲时间10分钟略长)彻底讲述清楚,讲述内容也不能过于深奥。否则过长的课程、过于艰深的内容对于购买者的购买意愿和“完听率”都会造成影响。最后必须承认的是只通过音频讲述并配合文字稿,显然较信息更全面的视频讲授有差距,而与线下教授乃至习题训练等“传统教学模式”相比其劣势更大,所以对知识的获取。因此,得到APP的学科类课程,只能作为购买者了解某个学科大体知识结构、关键知识点和基本信息的途径,而不能够真正替代正式的学科教学。
第三阶段 “实操模式”
受制于音频的限制,得到APP事实上无法覆盖或深入教授大多数学科门类。同时可能是受到公司商业利益的驱使和大多数用户的实用需求,得到APP推出了大量具有一定实操属性的课程。包括大量涉及卫生、商业、社交的小型课程相继推出,这类课程讲授人缺乏社会知名度(但具有一定业内知名度)、课程体量不大(因此售价也低、完听率复听率高)、理论性较弱而应用性较强。目前得到推出的大多数课程都处于这一模式。
当然,这三种分类只是我个人的划分,并不严谨,而且某一门课程本身也可以同时具有多重属性。比如得到APP老师体系内著名的刘润老师,他的一系列商业课程,实际上三种模式兼而有之。本文主要目的也只是通过这种划分方法,让大家对得到APP内的课程有个大体了解,便于我后面的介绍。
让我们第二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