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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上风电发展情况报告(海上风电项目新能源发展)

少女玫瑰心 2024-10-30 16:24:1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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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为6371.6万千瓦,同比增长7.8%,比上年底增长462.4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331.2万千瓦,同比增长0.8%;火电装机3477.7万千瓦,同比增长9.6%;核电装机871.2万千瓦,与2019年持平;风电装机486.2万千瓦,同比增长29.3%;光伏装机202.3万千瓦,同比增长19.7%。

福建省通过1000千伏浙北—福州特高压输电线路与华东电网相连,福建省外送电量由2015年的26.79亿千瓦时提升至2020年的152.95亿千瓦时,增长470%。
外送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6%,电力生产与消纳基本平衡。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统计数据显示,福建省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24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
未来随着福建高新技术制造业的不断进入,以及新基建项目的需求,福建未来电力需求将继续保持4%左右的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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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二)海上风电资源

由于福建省地处欧亚大陆的东南边缘,受季风和台湾海峡“狭管效应”(所谓的“狭管效应”,是当气流通过一个狭窄的区域时,会产生加速的现象,形成强劲的风口,因此气流扰动较为旺盛)的共同影响,使得福建成为中国大陆海上风电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年平均风速超过9米/秒,海上风电可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至4000小时,靠大陆区域水深为9至25米,靠海峡中部区域理论水深为25至35米。
位于福州市平潭县的平潭海峡,更是与百慕大、好望角并称为世界三大风口海域。
独特的风能资源,使得福建省发展风电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的模拟分析,福建省近海风电技术可开发量(按照离岸100公里水深50m的边界条件测算)约为46GW。

但是,福建海域处在华南褶皱带东缘,海底地质主要为坚硬的花岗岩海床,岩体复杂多变、岩面起伏剧烈,海底地质条件复杂,技术挑战和施工风险均远超其他海上风电项目。

(三)项目规划

福建省2017年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13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规划。
核准项目约420万千瓦,未核准项目约900万千瓦,其中约有150万千瓦的项目未确定业主,主要位于福州连海、长乐、平潭、福清,漳州龙海和莆田南日岛,可积极争取。

截至2020年底,福建海上风电累计并网76万千瓦,居全国第三。
而随着一批海上风电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到“十四五”时期末,福建海上风电有望并网超过500万千瓦。

福建省海域辽阔,海域面积达13.6万km2,海岸线总长3752km,完全具备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的场址资源。
随着福建近海项目的逐步开发,具备开发条件的近海场址逐渐减少。
相比于近海海域,福建省的深远海风能资源更加丰富,更能充分发挥海上风电的规模效应、集群效应。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风电领域发展重大工程除了长乐外海、平海湾、漳浦六鳌等海上风电项目,还包括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工程。

漳州市正在规划外海浅滩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旨在打造国家级海上风电平价示范产业基地——闽南外海基地。
闽南外海基地位于漳州与澎湖、高雄之间,规划了五个场区,总容量为5000万千瓦。
闽南外海基地的建设将推进漂浮式基础、海上风电制氢、柔性直流输电、大型施工装备、大容量抗台机组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关键设备国产化水平。
漳州市还在布局海上风电制氢等氢能产业基地,发展氢燃料水陆智能运输装备,构建形成“制氢—加氢—储氢”的产业链。

(四)政府支持政策

2019年,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办法》指出,福建省海上风电竞争配置实行总量控制、产业带动、公开优选、电价竞争、政策延续原则,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原则上为纳入《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的2019年起新增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并针对“已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分别拟定了有针对性的配置程序。
而对于竞争配置主体这一重要因素来看,投资能力强、经营业绩佳、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大、行业排名优、企业诚信好、申报电价合理成为考核项目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在“已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配置办法评分标准”细则中,设备先进、技术方案两项分别占20分,且规定“采用机型单机容量在8兆瓦及以上,得3分;低于8兆瓦的机型不得分”;“申报电价”一项占40分,且规定“以福建省海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为基准价,电价等于基准价的得30分。
上网电价降低2分/千瓦时及以内的,每降低1分/千瓦时,得4分;上网电价降低2分/千瓦时以上,超出2分/千瓦时的部分,每降低1分/千瓦时,得0.2分。
最高得40分。

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福建省2020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公告》。
对已经明确授予开发权并已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5个海上风电共140万千瓦规模项目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上网电价、开发时序。
具体项目包括:宁德霞浦海上风电A区(20万千瓦)、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30万千瓦)、莆田平海湾D、E区(40万千瓦)、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40万千瓦)、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10万千瓦)。

2021年6月,福建省政府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拓展海上风电产业链。

(五)产业链成熟度

一、拥有生产大容量机组的产业链基地。
大容量机组的使用是降低海上风电单位千瓦造价的重要途径。
福建联手三峡集团打造国内首个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推进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国产化、大型化。
通过统筹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金风科技、中车电机、中水四局、东方电气、LM叶片等工厂建成投产,自主研发的8兆瓦、10兆瓦海上风电机组相继下线,12兆瓦海上半直驱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定子完成绝缘处理,标志着一个大容量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已经建成。

二、福建目前正在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并积极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开发。
零部件制造方面,海上风机福建造,带动了国产风机叶片、发电机、主轴承、变压器、变流器等配套零部件制造的升级换代。
海洋工程方面,三峡集团与福船集团、中铁大桥局合作投资海洋工程,成立中铁福船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海上风电安装、维护、海洋工程施工等工作。
技术研发方面,三峡集团与福船投资、永福工程、一帆新能源等闽企合资成立福建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开展福建海域环境、施工技术和海上风电运维等方面研究;金风科技福建研发中心揭牌成立,将联合福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区域平价整体解决方案、风渔融合等一系列课题研究,推动福建海上风电产业竞争力提升。
人才培养方面,三峡将依托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场址及设施设备,成立新能源学院,打造海上风电规划、建设、运维人才培养基地。
此外,福建省还积极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落地福建。

三、“十四五”期间打造千亿产值新能源产业集群。
建设福建海上风电基地已列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福建将打造沿海一带新能源产业的创新走廊,以莆田、泉州异质结电池及装备生产基地为产业核心,以宁德、漳州储能产业基地、兴化湾—平海湾海上风电产业园为两翼,打造“一核引领、两翼齐飞、一廊主轴、多点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
培育3~5家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设备企业,形成2个以上产值超千亿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将福建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级的新能源产业技术、标准、成果、装备的输出高地。

(六)市场开发主体

三峡新能源是福建海上风电的领军开发商,目前掌握超过三分之一的福建海上规划项目。
另外,通过建设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形成了集合海上风电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检测、设备安装及运转、电站运行及维护、人才培养及培训等五位一体的产业集群。

2020年9月,漳州市政府与三峡集团、明阳智慧能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漳州布局10MW以上深远海大功率风电机组、漂浮式基础、百米大叶片、海水制氢等产业。

2020年11月,漳州市四个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正式落地签约。
大唐集团将建设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金风科技拟在漳布局区域销售总部及海上风电装备出口基地项目,东方集团将打造集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全产业链,太阳电缆将建设陆地电缆及海底电缆项目。

2021年初,漳州市政府与华能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华能集团计划在福建漳州投资1000亿元,发挥在产业链上下游影响力,引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入驻漳州,建设漳州外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能源基地和古雷开发区综合能源基地等。
其中,计划投资50亿元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区,着力引进海上风电、氢能应用等相关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打造集新能源技术研发、装备制造、生产运维等一体化运营基地,达产后年产值可达500亿元,同时集中连片开发漳州外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资源。

2021年3月,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福建公司与莆田市秀屿区政府签订深海网箱养殖融合漂浮式海上风机示范项目框架协议。
该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十四五”十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之一。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南日岛海域建设漂浮式海上风机,同时风机浮体平台将作为养殖基地进行海上立体养殖,助推提升产业协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七)绿色金融服务

早在2008年10月,为了支持和促进生态省建设,福建省颁布实施《关于金融支持福建省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191 号),引导绿色金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从而成为国内率先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绿色金融发展的省区之一。

2014年3月,福建省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陆续推出《福建银监局关于辖区银行业机构支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绿色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闽银监发〔2014〕71号)、《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闽政〔2015〕4号)等政策措施,促进绿色信贷发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

2017年5月,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7〕20号),明确以建立绿色金融多元化支持体系为主线,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配套设施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产业发展,有效推动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基本构建起绿色金融发展的整体政策体系。
同时,该方案还提出通过推进“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资本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积极发展绿色保险”“动员社会资本支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完善支撑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等六项重点任务来推进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

2017年6月,福建召开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推进会,共有8个绿色环保项目签约授信,总金额达273亿元,涉及节能、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
同时,福建省金融机构还发布了28款具有特色的绿色融资产品,积极推广实施,推动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现场融资对接。

2020年以来,福建银保监局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明确支持新能源生产消费“零碳”。
一方面支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孵化发展,为宁德时代新能源、厦钨新能源、冶金控股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111亿元;另一方面支持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至2021年一季度末,辖区新能源产业贷款余额78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个百分点。
此外,福建省内10家金融机构为福州长乐海上风电场项目提供银团贷款68亿元,贷款期限达18年,利率低至3.8%。

三、福建省海上风电发展面临的问题(一)场址协调难度大,规划或需调整优化

相比于近海场址,福建省深远海场址受到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渔业养殖问题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又将受到航道和军事问题的影响,场址协调的难度较大。

(1)航道影响。
福建海域是我国南北海运的重要通道,通航情况较为繁忙和复杂。
《福建省沿海航行指南》已根据船舶交通流规律、水域通航环境现状提出了推荐航路,可作为船舶航线设计的参考。
但从福建海域船舶AIS交通流数据来看,船只在实际航行中,往往为了节省航程和避开风浪等原因,未按推荐航路行驶,福建海域形成了明显的航迹带。
因此,场址需要考虑对具有宽度的“带状”航路进行规避,深远海场址的空间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压缩。

如何指导海上风电场的开发与航路规划相适应,仍是一个需要不断摸索的问题。
2019年10月,福建省海事局印发了全国首部《海上风电场选址通航安全分析技术指南(试行)》,对福建省海上风电场规划选址提供了新技术要求。
根据该指南的要求,为了规避通航安全风险,福建不少核准待建项目及规划中项目的场址应进行相应调整,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场址的协调难度。

(2)军事问题。
福建省海域军事设施较多,而场址是否涉及军事用海在规划阶段无法准确摸排,这对于风电场的开发又是一大风险。
现阶段,建设单位与军事部门的沟通渠道并不顺畅,若项目涉及军事用海,不仅场址的协调难度大,前期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可能对项目的开发建设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因此,军事问题对海上风电发展的影响不能忽视。

综上所述,由于受到生态约束、航道、军事等问题的影响,福建省核准待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规划中的海上风电场址也多需要调整或优化,对福建省海上风电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建设成本高,施工窗口期短

随着海上风电技术的进步和建设经验的累积,我国海上风电的建设成本在不断降低。
据统计,国内已投产项目的单位千瓦造价从23000元/kW下降到接近15000元/kW。
但相比国内其他省份,由于受台风等极端风况的影响,且海洋水文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福建省的海上风电建设成本仍相对较高,项目造价约为17000~20000元/kW。

福建海域受台风影响,建设窗口期短、施工风险大。
福建海域潮差在4.5m以上,最大的潮差达到8m多;台湾海峡波浪情况较恶劣,平均浪高2.0m,施工窗口期极短;防台避台要求多,施工风险大。
7~9月为福建台风高发期,每年台风影响次数3~5次,每次台风影响约1周,又将可贵的窗口期割裂。

现阶段福建省海上风电仍以近海项目为主,随着项目逐渐走向深远海,项目的建设成本将进一步提高。
在抢装潮尚未退去、且深远海技术还未成熟的情况下,短期内建设成本的下降空间有限,制约了深远海风电的发展。

四、在福建发展海上风电的建议(一)考虑与地方政府合作,打造海上风光产业园

福建政府有强烈的资源带动产业的发展意愿,特别是漳州市已成立工作专班,与前来调研拜访的企业逐一深入洽商。
建议发挥集团优势,加强高层领导与地方政府沟通,与地方政府合作,以县域为单位签署一揽子框架协议,参考三峡模式,打造海上风光产业园,从而拉动当地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实现深层次战略合作、置换项目资源。

(二)通过海工优势,助力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在福建省可以将海上风电和油气勘探开发业务进行组合,强化业务一体化,实现优势互补。
因为中海油熟悉海上工程作业,在海上风电场建设成本控制上具有优势,取消补贴后,集团反而更有竞争力。
特别是,可以借助海上油气平台技术基础,加强浮式风电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研发,提前布局深远海风电场建设的技术积累,逐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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